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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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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67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函〔2022〕267号
吕玉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网约车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积极推动道路运输新业态发展,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多样化出行需求。2022年,我厅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11个部门印发《自治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从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等10个方面,不断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营运车辆安全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安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印发《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精准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五清”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银川市等地多措并举,针对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未经许可擅自或变相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的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等问题,聚焦网约车无证经营的线下承运、线上派单、投诉处置三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交通运输发展,为我区交通运输发展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马建平,6076770;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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