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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83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66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交函〔2022〕266号

严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防疫专业化培训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聚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指导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防疫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疫情防控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并完善疫情防控查验流程,并邀请院感专家进行评估。根据全国及全区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紧盯“两口”(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干线省界入口)、“两区”(汽车站候车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两车”(营运性客车和重要物资运输车辆)、“两所”(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场所和各单位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督促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银川市通过“政府开放日”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举办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和验码等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到位。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824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马建平6076770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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