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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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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62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函〔2022〕262号
杨照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卫沙坡头区至海原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开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新版《国家公路网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相关规划编制单位反馈建议,争取将中卫沙坡头至海原高速公路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但因沿线城镇人口规模等因素,最终未能纳入。因此,该项目只能按照地方高速建设,但国家没有支持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政策。综合考虑通道交通流量、投资效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近期推进项目建设,面临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规模大、社会投资人招标困难等不利因素。考虑到未来进一步强化海原县与沙坡头区的交通联系,我厅已将S45中卫至海原至西吉高速公路列入《宁夏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前期研究类项目库,待建设时机成熟时,将适时分段启动S45中卫至海原高速公路项目。
“十四五”期,我厅将进一步完善中卫市高速公路网络,重点推进S50海原至平川、寨科至海兴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并计划将省道205线中卫至海原段由三级公路升级为二级公路,进一步提升海原县公路互联互通水平,为提升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支撑。同时,我厅将密切关注该路段交通量变化情况,紧密对接国家部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持,适时启动中卫至海原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黑博达,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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