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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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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60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函〔2022〕260号
马应祥、马瑞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三级公路项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彭阳县新集乡是我区唯一一个未通三级公路的乡镇,是我厅重点关注和农村公路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但由于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现阶段暂无审批政策。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和督促彭阳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彭阳县在近期开展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将项目列入用地需求,确保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2023年将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全区所有乡镇通三级公路目标。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黑博达,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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