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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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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58号
生成日期: 2022-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1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函〔2022〕258号
马有明、王慧萍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S25泾华高速公路泾源县境内香水镇园子村高速桥改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组织S25泾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权属企业、设计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勘查发现,S25泾华高速在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段范围内现有下穿通道桥3座,其中:K20+884处为宽度6米的通道桥(净高2.6米),可供行人及小型机具通行;距离该通道桥801米处和1360米处,分别有1座跨径13米的通道桥(净高3.2米)及香水河桥(净高10.4米),这两座桥梁净高及净宽均满足农机和运输车辆通行需求。同时,我厅还组织泾源县交通运输局对该路段通道桥情况及区域农村公路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认为现有的3座通道桥基本能够满足园子村日常交通需求。为解决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6米通道桥下雨积水问题,我厅已安排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制定排水施工计划,并完成现场踏勘,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计划年内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大力支持泾源县实施农村公路项目,更好解决泾源县群众出行困难问题,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黑博达,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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