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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2-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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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2〕257号
生成日期: 2022-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函〔2022〕257号
张佐、冯存虎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隆德县桃山经凤岭至神林二级公路项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隆德县桃山经凤岭至神林公路是连接温堡、凤岭、神林3个乡镇的一条乡道,公路全长24公里,其中9公里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它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您提出的将该项目改扩建为二级公路,对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县乡道路通行能力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综合衡量多种因素,开展此项目建设条件还不成熟:一是项目用地审批困难,项目按二级公路改建,将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从现阶段国家审批政策要求看,没有审批通道。二是项目投资较大,补助资金有限。“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安排我区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以奖代补”资金规模大幅减少,主要优先支持常住人口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等项目建设,支持该项目资金有限,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存在债务风险。建议隆德县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考虑项目建设,减少土地占用,降低整体资金投入。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和协助隆德县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安排交通运输部“以奖代补”资金,支持隆德县统筹用于辖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黑博达,6076754;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邓健,607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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