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引导我区物流业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全区物流整体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027年)>的通知》(宁物流包抓办发〔2022〕3号)要求,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宁商规发〔2022〕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宁交函〔2025〕1号)等文件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开展了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
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物流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物流主管部门复审、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审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
1.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
2.宁夏天元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为自治区标准化物流器具(集装箱)循环共用示范项目。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将依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3〕6号)规定,适时拨付相关奖补资金。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争做规范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争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先行者、引领者、示范者。希望全区广大物流企业以上述企业为榜样,坚持不懈推进创新创业。请各地交通、发改、财政、商务部门根据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精准落实有关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共同推进我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