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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侯海涛等 15名同志给予嘉奖的决定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5-03-19 11:22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在2024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侯海涛15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宁夏篇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当好开路先锋

附件给予嘉奖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3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给予嘉奖人员名单

15

办公室:齐文舟、闫丽璐

人事与老干部处:夏二师、兰永辉

政策法规处:

综合规划处:颖、张

财务审计处:王佳怡

建设管理处:白世梅

公路管理处:杨建和

运输和海事管理处:贾正英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侯海涛、孙亚林

行政审批处:汤生广

宁夏交通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