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40000016/2024-00926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办发〔2024〕45号
生成日期: 2024-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交办发〔2024〕45号
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17次(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党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2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我区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通行乌玛高速(平吉堡立交—红卫枢纽)、福银高速(桃山—固原南)的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30%。
(二)通行寨海高速(海兴枢纽—海原县王井村)、固彭高速(青石—彭阳)的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5%。
(三)通行银昆高速(石坝立交—郭家桥枢纽)、乌银高速(头关—平吉堡农场)的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0%。
(四)通行古青高速,由宁东主线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青铜峡南收费站、金积收费站驶出(驶入)的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5%。
(五)通行以下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35%:
1.由定武高速青山收费站或马儿庄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乌玛高速甘塘收费站或孟家湾收费站驶出(驶入);
2.由京藏高速惠农收费站、红果子收费站或黄渠桥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京藏高速大河收费站或兴仁收费站驶出(驶入);
3.由古青高速宁东北主线站或青银高速宁东收费站、宁东南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乌玛高速甘塘收费站或孟家湾收费站驶出(驶入)。
(六)通行固西高速(固原北—西吉东)的客车,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5%。
(七)通行以下高速公路的1类客车,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5%:
1.由贺兰山路收费站、银川东收费站、银川南收费站、贺兰山东路收费站或北京东路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宁东收费站、宁东主线收费站、宁东南收费站或鸳鸯湖收费站驶出(驶入);
2.由贺兰山路收费站、银川东收费站、银川南收费站、贺兰山东路收费站或北京东路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滨河新区收费站驶出(驶入);
3.由贺兰山路收费站、银川东收费站、银川南收费站、贺兰山东路收费站或北京东路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灵武北收费站、灵武西收费站或灵武南收费站驶出(驶入)。
(八)通行以下高速公路的1类客车,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30%:由贺兰山路收费站、贺兰收费站、银川北主线收费站或镇北堡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大武口收费站或平罗收费站驶出(驶入)。
(九)通行以下高速公路的1类客车,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20%:由贺兰山路收费站、银川东收费站、银川南收费站、贺兰山东路收费站或北京东路收费站驶入(驶出),且由吴忠收费站或青铜峡收费站驶出(驶入)。
(十)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每周五(00:00)至周日(24:00)通行宁夏境内高速公路(除银百高速、海平高速、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外),且由中卫西收费站、镇北堡收费站、水洞沟收费站、沙湖收费站、三营收费站驶出的悬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车牌的1类客车,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50%。
(十一)对通行宁夏境内高速公路(除银百高速、海平高速、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外)的2类、3类、4类、5类、6类货运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分别优惠42.1%、23.1%、27.3%、25.95%、5%。
(十二)对使用ETC支付通行费的车辆给予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与本方案其他优惠政策叠加执行)。
(十三)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在自治区批准的标准上优惠30%(与本方案其他优惠政策叠加执行)。
二、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仅对使用ETC支付通行费的车辆有效。
(二)实施期限自2024年10月11日0: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结束。
(三)在不突破现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上限的基础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科学制定精准差异化收费政策,报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差异化收费政策基础上,可自行推行高速公路会员制服务。
三、工作要求
积极开展差异化收费政策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短信推送、直播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差异化收费政策,有效提升政策降费引流效果,提高优惠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切实推行差异化收费政策长效机制,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情况,实现政策的动态调整。在实施期内对差异化收费政策效果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为下一轮差异化收费的实施做好数据收集工作,建立我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