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宁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4〕73号)精神,决定启用“宁夏低空交通产业发展研究院印章”印章,直径为4.2厘米(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样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