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有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的动态调整,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厅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我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经交通运输厅2023年第8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