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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3-11-20 16:49

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见1.2

1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核定载人数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1类客车

9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及摩托车

0.45

2类客车

1019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及乘用车列车

0.75

3类客车

39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1.05

4类客车

40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1.28

2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货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总轴数

(含悬浮轴)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1类货车

2

车长小于6000mm

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45

2类货车

2

车长不小于6000mm

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1.43

3类货车

3

-

1.95

4类货车

4

2.48

5类货车

5

2.78

6类货车

6

3.30

1专项作业车比照货车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收费6轴以上大件运输货车/专项作业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收费

2车辆的轴型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

二、收费期限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在30年运营收费期内,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收费标准作出适当调整。

三、相关要求

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收费主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的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免收通行费车辆、节假日免费通行及ETC等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养护规范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完善道路沿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整洁美观、舒适温馨的高速公路通行体验。

(六)严抓安全生产不放松,认真开展运营养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判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具体收费时间以收费标准经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审核通过之日为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