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宁发改基建〔2018〕7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有关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经竣工验收委员会检查和审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请按照竣工验收意见书中第八条“后续工作要求”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刘宏波,电话:0951-6076607)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2023年8月23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依据
2018年9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18〕417号)批准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5573.72万元,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2110万元,其余部分由交通运输厅筹集。
二、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且基于主机及存储系统、网络及安全设备等服务器网络资源完成应用系统的安装部署工作,所有系统功能已全部部署上线和开放使用;完成了支撑软件、多套执法终端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应用系统集成;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及扩充、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检测、各类数据接口和执法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服务规范、信息共享与交换技术要求编制,批复要求的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
三、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完善了项目管理机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要求组织实施,符合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要求。
四、资金使用及投资效益情况
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850.6225万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本项目为非盈利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促进了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强化了执法监管力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精细化水平,达到了投资预期效益。
五、系统使用情况
项目自2021年11月试运行至今,各系统运行稳定,满足项目设计的各项功能需求,满足用户使用需求。
六、竣工验收评估情况
2023年5月18日,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评估。2023年8月21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对竣工验收评估专家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建设单位已整改到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七、竣工验收结论
鉴于项目建设内容已按照设计批复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项目财务决算经过第三方机构审核,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系统通过了第三方软件测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档案通过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验收;竣工验收评估专家意见已整改到位,竣工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
八、后续工作要求
(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二)在移交系统管理的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三)继续协调施工单位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缺陷责任期内对系统的运维工作;
(四)做好项目资产的移交工作;
(五)该系统的等保测评报告即将到期,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等保测评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