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水保发〔2022〕15号)要求,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抢抓全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机遇,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区已建和在建项目中挖掘具备条件的典型项目,提前谋划、尽早准备,积极申请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请各单位梳理拟申报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于申报当年6月15日前,向相关水利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同时向我厅报送拟申报的项目名单和申报工作准备情况。
联系人:马骁,联系电话:0951—6076734,电子邮箱:77806826@qq.com。
附件:1.拟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
2.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拟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在建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200字以内) | 拟申报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