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奋勇担当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开路先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厅党委及厅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普及,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深化集中宣传,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力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落实情况督察,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持续抓好《自治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贯彻实施。(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按季度对厅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二、持续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5.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取得进展。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条例》调研论证,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条例》立法研究,及时跟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运输领域部门规章修订进程,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运输和海事管理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6.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体系。落实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积极协调自治区人大、司法厅,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广告牌管理规定》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四部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的评估研究。(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公路管理处、运输和海事管理处)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认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编制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规划。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法规制度体系规划落地,逐步形成规范、健全、管用的成套法规制度体系。(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9.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完成达标创建,争取示范创建。迎接中央和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0.全面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落实《2023年全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1.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1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13.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化解。(牵头处室:厅扫黑办、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4.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与后评估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处室: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15.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等方面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年内组织开展1次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职责整合,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和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7.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交通运输部年度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全面促进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全面落实“两个市场监管办法”,组织实施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蝶变”行动。(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8.抓好交通强国建设宁夏试点任务。持续打造现代交通运输执法体系试点,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机制,构建交通运输市场执法监管新模式。(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9.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适时调整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说理性执法。(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0.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要牵头组织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1次执法资格专项检查,对没有执法资格又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理,或组织离岗培训,待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牵头处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1.强化“互联网+”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推动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公路管理处、科技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加强执法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3.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实施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4.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之以恒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现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25.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全面落实《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厅党委及厅属单位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围绕学法重点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6.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严格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前学法制度(试行)》,有序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厅属各单位年内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27.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意见》,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工作细则(试行)》,建立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年内不少于1次。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年内组织1次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线下考法。修订发布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四个清单”。(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8.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交通运输厅年内举办1期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培训班,厅机关、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年内各举办2次法治讲座、开展2次旁听庭审活动。研究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29.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落实聘用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人事与老干部处、宁夏交通学校;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0.高标准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提高全行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1.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组织参加“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2.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党务培训等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3.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强化“以案释法”,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发布、旁听庭审、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处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4.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参加法治宁夏论坛、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5.组织参加“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认真对照自治区“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制定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检查评估方案,高标准完成“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6.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开展厅系统法治建设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导检查,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形成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牵头处室: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事项
一、厅党委统筹安排的重点工作(6件)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3.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4.持续推进打造现代交通运输执法体系试点工作;
5.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和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6.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的法规制度(5件)
1.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条例》调研论证;
2.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条例》立法研究;
3.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
4.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广告牌管理规定》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四部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的评估研究;
5.新制定、修订、废止一批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活动(43件)
1.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落实情况督察工作;
2.落实自治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举措;
3.持续抓好《自治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贯彻实施;
4.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做好试行期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工作;
5.编制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法规制度体系规划;
6.迎接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
7.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完成达标创建,争取示范创建;
8.落实自治区法治为民办实事有关项目;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0.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11.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
13.落实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14.组织开展1次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
15.认真做好交通运输部年度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16.推进“两个市场监管办法”全面落地实施;
17.组织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蝶变”行动;
18.修订发布《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
19.修订发布《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20.开展1次执法资格专项检查;
21.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2.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
23.推进实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24.推进实施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2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6.持续开展“八五”普法;
27.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有序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厅属各单位年内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
28.建立领导干部2023年度学法清单;
29.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不少于1次;
30.年内组织1次厅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全覆盖线下考法;
31.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其中围绕学法重点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
32.修订发布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四个清单”;
33.研究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
34.厅机关举办1期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培训班;
35.厅机关、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年内各举办2次法治讲座、开展2次旁听庭审活动;
36.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7.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8.组织参加“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39.组织参加自治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40.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41.组织参加法治宁夏论坛、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
42.迎接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
4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