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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12-06 16:45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第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126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动我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引导和鼓励广大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争创优质品质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西夏杯”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行业最高荣誉,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及水运工程)参评“西夏杯”应严格按照细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 “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的认定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设立的交通运输专业评审委员以下简称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

专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管质量的厅领导担任。设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交通运输厅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担任。设委员若干人,委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以及公路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程施工、科技创新、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宁夏公路学会等方面专家组成

交通运输专业评审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交通运输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的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及认定。

第四条“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每年认定一次,申报时间为31日至330日。

第五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申报工程数量及工程质量,严格控制“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的获奖工程数量,每年评定“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数量不超过10个。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六条参加“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认定的工程为自治区内交工验收合格的下列各类新建、建工程项目:

(一)新建、改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路线长度达到10公里以上,或投资大于10亿元人民币(含交通设施)。

(二)新建、改建二级公路工程,路线长度达到20公里以上,或投资额大于5000元人民币。

(三)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路线长度达到20公里以上,或投资额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

(四)全长500以上或单跨100以上的桥

(五)投资额5000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工程。

(六)长度500以上的公路隧道。

(七)投资4000万元以上其它大型交通运输工程。

(八)投资5000万以上的内河工程项目。

(九)其他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代表性、标志性工程,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特别意义的工程。

第七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交通运输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保密工程及全部或大部分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的工程。

(三)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

(四)被省级政府、国家部委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五)近两年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工程。

(六)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使用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产品)的工程。

(七)参加过“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而未入选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自治区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已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通过交工验收。

(四)工程建设、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具有创新性。

第九条申报“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应等效ISO9001标准体系),企业施工工艺标准先进可控有效运行,用户满意程度高。

第十条申报单位及人员要求:

(一)交通运输类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二)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分包合同价应占对应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价的10%以上,智能化等新技术专业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占比可适当降低。

(三)两家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施工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均在10%以上的,联合申报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申报。

(四)申报过程中,应只确定一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单位全面配合,由申报主体负责申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1人;施工单位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不超过1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超过1人。

第四章申报和初审

第十一条凡符合“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工程主要承建单位自愿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按要求填写《“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相应单位应在《“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三)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工程简介(含工程平面、纵面示意图,反映工程主体的照片)。

(四)工程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及申报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五)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

(六)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重点介绍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质量标准化管理、质量通病防治、四新技术应用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七)工程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报告一份。

(八)工程主要承建、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九)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体现精品工程的彩照20张以上5分钟的工程影像资料(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科技创新、关键施工过程控制、关键节点隐蔽工程检验、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和绿色建造、使用效果以及经济效益等情况)

(十)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准确,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书面资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第十三条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本细则,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工程申报材料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同时,将初审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第五章工程复审及认定

第十四条工程复审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情况的介绍(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二)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和质量检测报告单位等对申报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受检单位人员应回避。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前期文件,施工管理、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

(五)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工程受检单位质询评议。

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工程复审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第十五条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出具复审报告。复审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且对评审后果负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对复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六条对复审报告意见为“推荐”的拟认定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将拟认定工程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工程,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5个工作日内向“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委员会提交书面认定意见。

第六章

第十七条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认定工程,获得“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称号。

第十八条对质量优异、社会效益突出的“西夏杯”优质工程可作为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备选工程。

第十九条为充分发挥“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有关单位应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对“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条对于已获得“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有工程质量重大隐患问题未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行为的,专业评审委员会有权做出取消“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的决定。

第七章纪律和问责

第二十一条 “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十二条工程评审复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复审专家不得参与评审复审本单位的申报工程。

第二十三条参与“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审复审专家以及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严禁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和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

出现以上行为的评审复审专家,取消评审复审资格,终身不得再进入“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对有关问题线索移送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出现以上行为的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参与“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对有关问题线索移送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存在以下情节之一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

(一)申报单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申报单位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申报单位项目发生廉洁问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处理或者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人因本项目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申报单位申报资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申报单位有存在向评审复审专家、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或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审工作的。

第八章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宁夏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承诺书

      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表

      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认定表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序号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份数

1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承诺书

1

2

“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

3

工程简介(含工程平面、纵面示意图,反应工程主体的照片)

1

4

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重点介绍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质量标准化管理、质量通病防治、四新技术应用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

5

工程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

6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1

7

工程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情况报告

1

8

施工和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1

9

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1

10

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申报备案复印件

1

11

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体现品质工程的彩照

20张

12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1

13

5分钟影像资料,主要内容:1.概况(含功能性介绍);2.工程难点、特点;3.四新技术应用等;4.质量特点或亮点;5.获奖情况

1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申报承诺书

我们在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过程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

二、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因提供材料不实造成的后果,本组织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认定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恪守社会公德、企业道德,不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不干扰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评审工作。

四、在评审过程中,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评审工作安排予以积极的支持、配合。

五、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承诺在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后,向社会公开并分享本组织取得卓越绩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为提升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七、承诺正确宣传所获得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荣誉。

本单位对上述条款出郑重承诺,并在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中严格遵守。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制定。

2、本表内容须打印填写无申报项或填写内容,注明“无”,不得空白。

3、各栏中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应清晰端庄,本表各页面不得涂改。

4、申报工程概况中质量验收情况,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5、交通运输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关键技术和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效果。

6、所附工程照片宜采用500万以上像素数码相机或胶片相机拍摄的6寸照片20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道路等级


申报人及联系电话


/竣工时间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合同价:                  结算价: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及资质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及资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及资质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管养单位名称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获奖情况(专利、工法、标准制定等)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总工程师

签字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管养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序号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数

质量验收结论

























































合计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工程概况

施工主要特点、难点

主要施工关键技术

“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及科技创新情况


附件4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优质工程认定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道路等级


申报人及联系电话


/竣工时间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合同价:                  结算价: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及资质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及资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及资质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管养单位名称


负责人/联系电话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交通运输专业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交通运输专业评审

委员会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字)副主任(签字)

政策解读:【图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