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鼓励相关单位在全区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中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安全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公路建设及养护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安全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资源优势,促进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协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制度,落细安
全生产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遏制全区交通建设和养护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管理目标,为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本质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确保全区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行业主管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各参建单位依据自身工作职责,鼓励聘请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和信用良好的安全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协助本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部门聘请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内容。
各级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门规章文件等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执法检查,重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不彻底、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和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相关问题开展督查检查。
(二)项目建设及监理单位聘请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监理单位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依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和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落实情况、建设及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促进本单位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施工单位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协助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工作,确保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推进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列支费用,确保服务落地。
1.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所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费用可列入年度预算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采购一个或多个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建设单位可采购分专业、分领域的一个或多个安全服务机构,所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费用从建设单位管理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内统筹使用。
3.施工及监理单位所聘请的安全服务机构费用可分别从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少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且单独计提)、工程监理费内统筹使用。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服务机构可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内明确相关费用,并由施工和监理单位具体实施。
4.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技术、管理服务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从业行为。
各级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明确安全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责,督促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门规章文件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依法独立开展评价、咨询、评审、评估、检查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活动,客观、真实反映服务项目的安全事实,并对服务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实行信用管理,做好服务评价。
各级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机构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在开展安全咨询服务时,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对其服务质量做好评价,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作为今后择优选择服务机构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服务质效。
各级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安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流于形式、弄虚作假、提供雷同报告或虚假报告,服务人员不具备行业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允许他人借用单位名义、冒用主管部门名义要求接受有偿服务和推销商品等严重失信的行为,落实行业限入禁入措施,提出取消资质、职业禁入建议,并抄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依法取缔服务机构资质、典型案例曝光等手段,不断提升安全服务机构服务质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