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补齐弱项短板、强化行业治理,提升全区公路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公路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公路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决定开展自治区公路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按照“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控、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管理规范到位,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整治范围。
2022年在建的区管公路建设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启动区管在建公路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至2022年底结束。
2022年9月13日至9月23日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问题,分三组同时开展督查工作。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同步开展整治“回头看”。
三、整治内容
(一)建设程序方面。重点整治以下行为: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违反政策补办工程建设手续;违反国家政策进行征地拆迁;内外勾结套取补偿资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先行实施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或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互串通)在设计变更中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或用设计变更掩盖施工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一般变更或报批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或将较大、重大变更肢解规避审批。
(二)质量控制方面。重点整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事故。
(三)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违反规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造成重大损失;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在资金拨付环节,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四)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建设单位随意弃土、倾倒废水、乱扔垃圾,破坏沿路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未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弃土场挡渣墙、排水槽、盲沟等防护措施;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隐患。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由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章中全同志协调统筹全局工作。成立三个督查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花、陈钧,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力军同志分别担任督查组组长,抽调厅相关处(室)及厅属单位同志,抽取部分交通行业专家参与督查。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金 花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张聪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成 员:王凯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规划信息科
联 络 员:王副科长(联络员,电话:18009588234)
成:王静剑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质安分局副局长
李 强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工程质量科科长
督查项目: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PPP项目、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陈 钧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李常军 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成 员:杜 明 交通运输厅建设与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电话:18095583343)
成 刘斌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质安分
局工程执法科科长
汪海锋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监理检测鉴定科
成 员:刘斌副科长
督查项目:银川至昆明公路(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PPP项目、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王力军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赵 辉 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
成 员:贾国华 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联络员,电话:15009686350)
成 杨华涛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质安分
成 员:贾国局法制科副科长
成 张长青 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监理检测鉴定
成 员:贾国科科长
督查项目: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PPP项目、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省道205西安至关庄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督查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协同联动、形成合力。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安全质量、人员履约、合同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检查深度,确保领导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推动各项整治内容取得实效,确保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二)突出整治实效。各督查组要科学谋划,聚焦建设程序、质量控制、资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自治区所有公路建设领域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要深入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破除执行梗阻。要加大“督帮一体”工作力度,既善于发现问题又着力推动解决,做到边督查、边分析、边解决,全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提升工程本质安全,打造品质工程,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有关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查工作不召开汇报会,不要求准备汇报材料,不层层陪同,不随意要求填表格、报材料。督查期间不得参加宴请或与督查无关的活动,确保工作严肃、认真、廉洁。督查组成员要集中乘车,统一行动,督查结束后,厅机关人员由厅财务审计处统一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其他单位人员按规定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
(四)强化经验总结。各督查组要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销号落实,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由各督查组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做法,指导相关项目单位做好问题整改,适时调整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公路建设领域行业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