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也是收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关于深化三年行动攻坚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通知》(宁安专发〔2022〕1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安监〔2022〕23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6日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为警示,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以巩固提升年为契机,持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制度成果落地见效,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完成“119项整治任务”,深化攻坚“10项重点、6项难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创新,保障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工作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治,确保重难点问题取得突破。着眼管根本、治长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道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机制区域创新,促进经验交流互鉴,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持多部门共商、共治、共建、共享,凝聚治理合力,构建安全协同治理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落实。突出思想引领,深入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三大突出问题”;突出企业主体,围绕“两个根本”巩固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突出风险防控,深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一查双控”工作要求;突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深入推动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结合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推动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基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优最急最盼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切实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组织开展“五查”行动,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一查是否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二查是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是否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大考”。三查是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是否存在发展与安全顾此失彼,是否一面整治、一面事故不断。四查是否存在不顾现实条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对重大项目安全把关不严,导致统筹发展和安全出现偏差。五查是否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固有风险、存量重大风险、新增风险不了解、不掌握,对防范传统风险造成的“灰犀牛”事件和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黑天鹅事件缺乏管控措施)
(二)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第一要务,自觉担责于心、扛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深入组织开展“两查”行动,查看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一查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逐级完善班子成员及相关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部门安委会及其办事机构。是否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职责,是否存在业务与安全生产工作分隔、监管工作推诿塞责,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存在管控风险、查治隐患、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等。二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是否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只挂帅不出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是否与实际不符、应付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规定)
(三)全面完成“119项整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细化实化“119项整治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完善并落实治理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全部落地见效。
(四)深化攻坚“10项重点、6点难点”。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等“10项重点、6点难点”专项治理任务上加大攻坚力度,深入推进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等工作。
(五)统筹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将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工作与贯彻落实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结合起来,突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和风险治理。
(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举报管理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七)优化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完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情形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及时提醒和告诫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八)完善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对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等需进行整改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的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汲取和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九)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落实。加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应用,加快建设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系统,强化信息联网共享,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管理,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水平。
(十)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权限开展或参与事故调查,依法查明事故事实和原因,切实查清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常态化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曝光工作,市、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并定期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十二)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持续完善应急预案,抓实抓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效能。健全完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强化预警预防、巡查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
(十三)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协商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人民政府安委会领导下的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委会,协调解决涉多部门、多层级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深化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共商共治作用。
(十四)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按照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持续动态更新,推进重大风险信息共享和智能化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风险图斑化管理。
(十五)加强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以临水临崖、隐患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重点,推动2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10座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实施,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十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管理措施,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
(十七)推进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推动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预防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管理制度或机制。指导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铁路单位做好公铁立交移交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公铁立交和公铁并行路段护栏建设与维护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铁运〔2012〕139号)要求,规范公铁立交建设。
(十八)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全力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引导工程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机械化发展。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创新。以创新作为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要动力,鼓励运用新理论、新模式、新工艺和新技术,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见附件3),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协同共治、设施设备标准化等方面探索建立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技术,以开拓创新精神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难点难题,积极有效作为,凝练成熟经验,带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及时将具体部署要求落实到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强化贯彻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效实施。
(二)推进重点任务。紧盯2021年确定的119项整治任务,全面组织开展完成情况“回头看”,逐一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加快资料收集,按照一项一档归整资料,确保每项任务按时完成,支撑资料齐全完备。
(三)问题隐患清零。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清单(详见附件1)和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精准治理攻坚,把历次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贯穿监管执法始终,坚决清理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
(四)开展安全创新。我区道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机制建设列入了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争取按时完成创新任务。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定期督查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责任落实、措施落细、工作落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将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定期进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下大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彻底根治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巩固提升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要求和成果形势,确保取得实效。要依法督促企业压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监管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夯实安全基础。
(三)巩固提升。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已破题的巩固成效,对未破题的合力攻坚,及时总结推广交流经验做法。各单位要及时将巩固提升年阶段性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附件1、附件2中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填报),附件3中创新任务措施及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填报),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951-2967953,邮箱:nxjtystazc@163.com。
附件:1.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清单
2.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3.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
附件1
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清单
序号 | 重大风险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防控措施 |
1 | 部分国省道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排查,高速公路有十大安全隐患,国省道及其他十大隐患点段,一些路段如244国道与月牙湖乡政府路口多次发生恶性事故。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与管理处 | |
2 | “两客一危一货”违规驾驶安全风险。企业安全管理不严,车辆超载超限超速等问题普遍存在,危化品运输车辆异地运营现象普遍,行车事故多发频发。 | 运输服务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
附件2
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序号 | 重大风险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防控措施 |
1 | 对专项整治的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还有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抓整治“上热中温下凉”,主动性不高,只重定性评价,不注重定量分析确定目标。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 |
2 | 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依然还不够牢。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领会还不深不透,掌握不全面,没有充分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有的时松时紧,有麻痹思想。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 |
3 | 道路运输、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老大难”等问题亟待破解。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 | |
4 | 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和各单位职能调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 政策法规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 |
5 | 部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存在资质不符合法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等问题,危化品运输事故频发多发。 | 运输服务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
6 | 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推进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处、建设与管理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 |
7 | 自治区境内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多。部分国省道超期服役,路基、路面病患较多,技术状况较差;部分路段坡道较陡,过往车辆车速快,易发生碰撞。个别桥梁技术状况差,不具备承载能力。如244国道与月牙湖派出所乡政府路口为不规则路口,东西方向建有立体高架引水灌溉渠,244国道上建有三根立柱,前往244国道南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普遍存在逆向行驶现象,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故。G110线与石大路Y型平交路口,虽然设置了禁行标志牌和标线,将车流引导至石大路两条辅道汇入G110线,并在辅道处施划了右转弯标线,但现场存在部分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未按照渠化交通方案及标志标线指引行驶,仍自由石大路闯禁行直接驶入G110线,安全隐患仍然没有消除。孟家湾收费站与定武高速公路主线之间相连接桥梁,长流水匝道桥被检测为四类危桥,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已封闭禁止车辆通行。G338线平交路口红塔村村口处,由于道路为下坡路和弯道,途径车辆车速较快,两侧车辆极易发生碰撞。S204线李旺至史店段,超期服役,路基、路面存在不同程度损坏,存在行车安全。境内部分国省道交通流量大、路况不良、平交道口设计不合理、安全设施设置不足,公路水毁自然灾害易发,如银川市境内G307线甜水河至灵武公路与宁东铁路大枣线段,该段道路变窄,存在“卡脖子”现象。永宁县辖区内路面病害较多,安全设施缺失,水毁自然灾害易发。吴忠市境内,S201线与花马湖南环平交口设计不合理,过往车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经排查,高速公路有十大安全隐患,国省道及其他十大隐患点段。 |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与管理处 |
附件3
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区域创新任务清单
序号 | 创新任务名称 | 创新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创新任务措施 |
1 | 道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机制 |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严格落实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抄告、一超四罚、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对超限超载形成闭环管理。 | 建设与管理处 |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