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
现将《全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建设,促进交通建设投资平稳运行,为经济社会稳健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按照《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22〕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的通知》(交规划发〔2022〕20号)的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2022年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30亿元底线目标,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七大领域投资增速快于全区8%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要求,力争完成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58亿元(同比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46亿元增长8%)。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各项工作,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抓好组织落实,重点在精准突破、聚力攻坚上谋对策、找路径,着力破解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面临的矛盾和困难,确保列入自治区“六个一百”重大交通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到70%,5月份应开尽开;上半年投资完成率达50%,全年实现超过100%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项目管理提质攻坚行动。
1.高位推进聚人心。人心聚,泰山移,面对扩投资的艰巨任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强力抓、项目单位具体抓,高位推动、周密部署,形成大抓项目扩投资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自治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督导促进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抓项目、赶进度、扩投资。继续推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主抓一个项目、包抓一个片区、工作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既抓项目进度,也抓问题解决;既抓年度计划内项目,也抓前期储备项目。其中:曹志斌同志主抓银昆高速公路项目,包抓银川片区;蒋文斌同志主抓乌玛高速北段项目,包抓石嘴山片区;金花同志包抓吴忠片区;陈钧同志主抓海平高速公路,包抓中卫片区;王力军同志包抓固原片区。(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
2.精准调度强合力。精心组织调度,齐心协力攻坚,形成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扩投资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投资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研判,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月分解目标任务,调度建设进度,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督查考核机制,对项目进展进行“晾晒制”,建立“红黄绿榜”评比制度,对指标完成好、推进成效显著、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投资完成率达不到计划目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项目年度完成情况与次年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以严明的奖惩措施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建设。(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
3.严格督查见实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查是抓落实、促投资的有力“利器”,形成严格要求、狠抓落实扩投资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进度计划,对重点任务和存在进度滞后问题的项目组织督查,对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续建项目的进度和投资完成,紧抓新建项目的开工和实体工程进展。项目建设单位要细化项目推进节点,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节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
(二)实施项目建设提效攻坚行动。
1.发挥高速公路项目扩投资“牛鼻子”作用。银昆、海平、乌玛北3个高速公路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任务118亿元,占总额的75%,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关键所在。银昆高速项目公司要锚定力争目标,在人料机组织、施工进度和计量统计方面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努力完成好投资任务,充分发挥自治区十大工程的支撑带动作用。海平高速项目公司要持续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复工、抢赶工期、抢抓进度,争取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为完成全年计划投资提供有力支撑。乌玛北高速项目公司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加快完成剩余路段施工图审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环评、水保、防洪等开工前置手续办理,做好3月中旬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建设用地报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能早解决尽早解决,力促项目全面开工,有力支撑“开门红”“开局稳”。(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责任单位: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2.发挥普通国省道项目扩投资“稳定器”作用。22个普通国省道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任务28.5亿元,占总额的18%,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中坚力量。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负责实施13个项目(5个续建,8个新开工),由相关市县(区)实施9个项目(6个续建,3个新开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要结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管养三年行动总体安排,按照目标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节点化的工作方法,分类制定国省道项目推进计划,抓住关键线路、重点环节,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努力形成更多增量投资。续建项目要充分落实复工前人员、设备、材料等准备条件,原则上11个续建项目3月中旬应复尽复。工程复工后紧盯调度目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进度管理,确保分解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新开工项目盯紧关键环节,加大力度破解影响项目推进的制约因素,加强与用地、规划选址、生态环保等审批要求衔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查,避免因前期工作深度不足、要件不齐等问题影响项目审批进度,确保11个新开工项目能开尽开、早开快开,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3.发挥农村公路项目扩投资“调节阀”作用。农村公路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任务10.1亿元,占总额的6%,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重要支撑。各市县(区)农村公路要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的原则,统筹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和标准,合理打捆报批项目,保证500万以下项目纳入投资统计,为有效扩大投资做出贡献。各市县(区)要精心组织实施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特别是第一批补助资金安排车购税补助的农村公路项目,要尽快完成前期手续,在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尽早形成有效投资,坚决杜绝车购税补助资金沉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对项目和投资完成好的市县(区)在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审计处,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4.发挥航运场站等项目扩投资“助推器”作用。其他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目标任务1.4亿元,占总额的1%,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有效补充。各单位要树立项目为王、不抓项目就是不得要领的理念,在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上狠下功夫,充分挖掘信息化项目、客运枢纽、物流场站、航运工程等项目潜力,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找到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运输服务处、科技处、海事港航处,责任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项目储备提档攻坚行动。
1.紧盯项目方案优化和要素保障,强化项目前期研究。全力推进乌银南、S50寨科至海兴、S20吴灵青北环、S35石空至恩和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取得3个项目用地预审及其中2个项目的可研核准批复,完成一个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实现重大项目接续审批立项,进一步稳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加强土地等政策的学习研判,适应政策调整新要求,优化前期工作节点安排,发挥好土地报批专班作用,加快国省道项目前期推进,特别是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成熟一条开工一条。(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审计处,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2.紧盯重大战略和重要规划,梯次推进项目储备。紧盯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政策导向、重要规划,围绕“十四五”确定的交通运输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整体质量高的项目谋划储备库,条件成熟后按程序纳入规划,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科技处,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快交通项目建设、积极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围绕推进项目建设,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对照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紧盯节点,加快建设。请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细化分解项目月度投资计划,并于2022年3月9日前报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自治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将重点对车购税和自治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情况、“六个一百”重大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自治区重点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厅机关业务处(室)要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及时对接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情况,了解梳理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确保项目投资时序进度不迁延、不迟滞,为年度项目建设和扩大有效投资目标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联系人:梅旋,联系电话:0951—6076754,邮箱:18695263730@nx.gov.cn
附件:1.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指挥部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2.2022年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项目扩大有效投资计划表
附件1
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由交通运输厅厅长曹志斌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副厅长蒋文斌同志和陈钧同志担任,成员包括:五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建设与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全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投资计划,统筹推进建设进度。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文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金燕同志担任,厅综合规划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投资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月分解目标任务,调度建设进度,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督查室主任由陈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常军同志担任,厅建设与管理处负责督查室日常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进度计划,按月对重点任务和存在进度滞后问题的项目组织督查,对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指挥部办公室、督查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下属事业单位、市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协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