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全区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基层,持续做好“安、快、畅、美”四篇文章,奋力谱写交通强国宁夏篇章,努力当好先行区建设开路先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我区交通运输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以上,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达到90%以上、普通国道及省道平均优良路率分别达到98.5%、72%以上。农村公路列养率和优良中等路率分别达到100%、78%,乡镇通公交率达到63%,建制村通公交率达到38%。
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交通运输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各牵头处(室)要对标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细化配合处(室)分工、强化落实单位责任,积极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目标要求落实落地。落实方案要有年度目标、具体措施、进度节点等,落实方案报厅办公室备案。厅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处室(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
一、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一)强化政策配套落实。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制定出台配套举措,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政策落地实施。加强现有政策跟踪评估,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最大限度发挥叠加效应、协同效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健全政策直达市县基层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财务审计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三)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十大工程项目”“六个一百”重大项目,科学谋划争取,提速推进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000亿元。加快伊利液态奶升级等重大产业项目、包银高铁等基础设施项目、自治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带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恢复。紧盯国家政策导向、投资方向,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做好用地、用能、用工服务,力促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工程早日开工,为高质量发展蓄势增能。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四)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涉企业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拓展“我的宁夏”APP功能应用,巩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效,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可办、一次能办、跨省通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涉及“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运输服务处、建设和管理处、科技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五)加密国内外城市直达航班航线,稳定运营国际货运班列,发展公铁海多式联运,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民航宁夏监管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六)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坚决守好来之不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自治区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防控办)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七)全面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应急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八)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做好新时代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人民防空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交通运输厅、宁夏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交通战备办公室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二、2022年交通运输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一)实施一批旅游路、产业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普通国省干线特色示范服务区,推动交通与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围绕文旅产业、葡萄酒产业园区,合理配置沿线客运网络,优化运营线路,开行旅游专线,完善旅游集散地客运站点、班次设置。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三)围绕奶产业、肉牛产业、滩羊产业、绿色食品等产业,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做好运输服务保障,确保重点产业特色产品高效便捷运输。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建设和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四)围绕20个重点小城镇、50个美丽宜居村庄巩固提升农村路网,加强农村路域环境整治,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提升农村公路网络效率。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五)推进25个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确保全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覆盖率均达到99.5%。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
(六)加快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宁夏试点任务,做到年有计划、月有任务、季有督查,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
1.加强黄土区高速公路绿色建造、环保与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创新,打造5个绿色公路示范工程,持续提升公路基础设施绿色化、智慧化水平。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五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2.抓好打造现代交通运输执法体系试点,突出“综合”、着力“整合”,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执法体系,构建交通运输市场执法监管新模式,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项目建设,织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张网”。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五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3.抓好平安交通建设试点,厘清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权责边界,健全“两个责任”体系,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交通安全基础保障和应急处置,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
落实单位:五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七)组织实施提级扩能“四大行动”,逐步形成布局更合理、覆盖更广泛的交通网络体系。
1.实施高速公路优化联网行动,加快推进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S50海平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项目。加快推进S50寨科至海原高速寨科至海兴段、S20吴灵青北环高速、S35石空至恩和高速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开展乌银高速银川南绕城段方案论证和前期工作,为尽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2.实施干线公路改造畅网行动,着眼提升路网整体标准和质量,推进普通国省道待贯通路段建设、城镇过境瓶颈路段和超期服役路段改造。加快实施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等11个续建项目,开工建设国道344同心收费站至同海路段、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等9个新建项目,做好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3.实施农村公路功能提升行动,制定《宁夏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全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工作,摸清农村公路路况。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的原则,统筹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实施“白改黑”等工程,力争完成农村公路改造提升2000公里。制定《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监督考核办法》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综合规划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4.实施管养保障能力提档行动。修订《宁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作业标准化指南》等三项制度。全面清查公路资产,完善全区公路基础数据库,健全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技术指标体系,推进“三色”管理决策系统建设。实施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45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改造加固危桥、老旧桥梁10座,开展设施病害排查治理,确保路网整体安全可靠。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财务审计处
配合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
(八)推动出台自治区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支持红寺堡区、隆德县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九)开展水上旅游精品航线试点创建,完善水上运输服务产业链。
牵头处室:海事港航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指导企业做好示范创建和动态管理。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综合规划处
落实单位: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一)改进“互联网+路网服务”,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落实通行费减免政策。
牵头处室:科技处、财务审计处
配合处室: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二)丰富“互联网+货运”模式,规范道路货运平台经济发展,加强网络货运平台运行监测。关怀关爱货车司机,建成并运营8个“司机之家”。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人事与老干部处、交通工会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三)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处室:运输服务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十四)组织开展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评选工作,新改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5个,新增具备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功能的站点10个、合作线路40条。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五)鼓励“互联网+汽车维修”融合发展,推进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应用。着力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加强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监管,积极推进相应标准规范制定。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六)完善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构建“四绿一治”的绿色交通治理体系。落实绿色规划,优化项目规划设计、选线选址,促进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推行绿色建设,严守交通项目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严防工程施工污染,加强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绿色公路建设水平。推广绿色养护,加快绿色低碳公路养护技术应用,提高公路养护绿色环保水平。倡导绿色出行,新增或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80%,将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到43%以上,支持银川市创建绿色出行城市,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内河清洁能源客船升级改造。强化污染治理,推动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及时注销4.5吨以上老旧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持续完善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七)实施公路数字化专项行动,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生态环保等工程模块的信息化应用,提升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数字化水平。编制宁夏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目录,加快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初步实现行业数据汇聚、挖掘、共享及综合应用。建设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系统,融合公路、运输、执法等领域要素数据,形成标准统一、即时高效、信息共享的宁夏交通“一张图”。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政策法规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八)推进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综合应用,提高交通运输服务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水平。推进北斗等新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应用。
牵头处室:科技处、行政审批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九)建立融媒体出行服务信息发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伴随式信息服务。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落实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二十)依托省级公路桥梁管理信息平台,融合农村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桥梁数据,逐步实现部省联网、实时稽查,稳步提高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比例。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十一)依托“互联网+交通执法”,建设现代化交通执法治理体系。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二十二)推进落实《宁夏交通运输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资金投入、人才保障、措施激励和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十三)筹建交通学校“互联网+综合智慧交通实训基地”。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交通学校
(二十四)依托重点建设项目,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实施黄土地区自然灾害交通运输防治科技示范工程,打造黄河流域绿色生态交通运输走廊,提升我区交通运输发展品质。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科技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十五)开展“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十六)持续推进交通学校提质培优三年行动和“双优”建设,提升办学层次。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配合处室:机关党委
落实单位:交通学校
(二十七)进一步完善公路管养制度体系,抓好管养标准化和技术指标体系建设,促进建管养深度融合。理顺普通省道管养事权,完成1490公里普通省道养护事权调整。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养护管理责任,细化养护考核指标,强化养护工程管理考核。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压实市、县(区)两级责任,巩固提升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覆盖率,加强管养队伍建设。
牵头处室:建设和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十八)制定《公路水路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办法》,积极构建现代执法监管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科技执法、联合执法、信用监管力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执法领域“利剑”“护航”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大队“四基四化”建设和优化整合。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制定执法为民服务事项清单,深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水平。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有关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二十九)建成并上线全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数据库平台,着力打造系统集成、高效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超越权限、违反程序、违法违规等行为。加快建设“信用交通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八五”普法工作。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三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从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两口”协防、“两区”管控、“两车”查疏、“两所”管理。坚持平战结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加强突发疫情应对演练,完善防疫物资储备。加大重要物资保通保畅保运力度,加强应急运力管理,全力做好粮食、煤炭、防疫用品等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防控办)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十一)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执法监督“两个责任”体系,自上而下厘清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权责边界,全面推进区、市、县三级清单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行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行差异化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十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一查双控”模式,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项一案”防控和报备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清单管理”,推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零,一般隐患“控增量、去存量”。紧盯重要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时段,严格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水上交通等安全监管。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十三)加快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三十四)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行业应急救援能力。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十五)实施公路灾害防治、危旧桥隧维修改造和安全防护工程,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改造提升,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施工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持续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后评估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有效辨识生产经营过程中人、物、环境、管理要素中的潜在风险,强化动态监测和研判处置,实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和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十六)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提升“三强九严”工程质量,深入开展模范机关“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深化“五型机关”建设,开展“机关进基层讲、基层进机关讲”的双进双讲活动,促进机关与基层联学共建。深入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三星级以上基层党组织比例。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三十七)深化“三讲一抓”工作法,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节点化工作机制,建立公开晾晒成绩制度。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三十八)进一步精文减会,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优化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整合督查考核项目,改进督查考核方式方法,以督查逼进度、以考核逼实效。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三十九)实施干部政治素养、专业素质提升两大工程,制定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综合处室学业务、业务处室学理论”活动。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四十)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表现,统筹开展“廉政风险我来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建设机制。深入开展“一月一支部”对标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强化“三内一直”监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管,打通系统监督“最后一公里”。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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