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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公路交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目标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1-30 09:01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确保全区一季度扩大有效投资“开门红”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223号)提出的目标要求,确保2022年度交通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推项目扩投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锚定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立足2022年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30亿元底线目标的基础上,聚焦上限调度目标任务,力争完成更多有效投资。要积极适应政策趋严从紧对交通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深思熟虑谋项目、齐心协力干工程,在精准突破、聚力攻坚上谋对策、找路径,着力破解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面临的

矛盾和困难,扎实推动自治区“六个一百”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确保实现一季度开工率达到70%以上、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两位数增长的目标。

二、强化项目调度

各单位要充分预测客观不利因素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目标,对照“四项清单”的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时间进度、强化岗位责任、实行挂图作战。续建项目要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进度要求,抓住关键节点,落实具体措施,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新建项目要按照“算足提前量、打好主动仗”的要求,加快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工作推进,想法设法尽早开工建设。自治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将围绕各项目投资完成进度和建设形象进度两项关键指标,实施逐月调度推动,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投资任务和建设进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各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紧盯续建项目的进度和投资完成,新建项目的开工和实质进展,拟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关键节点,加强全流程全要素监管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助推项目建设进度。自治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将继续发挥统筹调度、督导促进职能作用,坚持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以督查逼进度、以考核逼实效。继续推行项目进展“晾晒制”,建立“红黄绿榜”评比制度,充分发挥展示、曝光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对指标完成好、推进显著、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投资完成率达不到计划目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项目年度完成情况与次年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切实以严明的奖惩措施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建设。

附件: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确保全区一季度扩大有效投资“开门红”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223号)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完善“四项清单”推动全区一季度扩大有效投资“开门稳”“开门红”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25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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