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宁夏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宁交规发〔2020〕4号)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