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主动公开文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扎实做好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2-01-05 08:56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包括吴忠、固原、中卫和灵武市在内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出了目标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为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认识

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好这一决策部署,是实现“把革命

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目标的根本途径,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好交通运输助力地方建设发展的先锋作用,确保交通运输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二、对标职责任务抓落实

《意见》明确的9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共5个方面6项任务,涵盖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保障、助力产业发展、服务重大战略等内容,覆盖面广、任务量大。各单位特别是具体实施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清单,主动对标自身职责要求,按照“筹划优先、实施优先”的原则,将重点任务中涉及交通运输且具备条件的相关工作优先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之中,统一筹划部署、一并组织实施、一同考核验收。要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早立项、及时推进,坚决杜绝空喊口号、空做表态、空跑空转等应付差事、敷衍塞责问题,真干事、干实事,确保重点任务中涉及交通运输的相关工作计划全面无遗漏、实施到位无缺项、责任落实无挂空。

三、强化责任落实重效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意见》重点任务安排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支持工作的项目明细清单,明确落实的具体单位(部门),指定具体负责人,确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及时跟踪掌握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督促具体实施单位把控好推进节奏,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真正为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做出交通运输应有贡献。

各相关单位支持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年630日、1220日前书面报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联系人:赵祺民,电话:09516076750

附件: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