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1356号)安排,全国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已确定公布,我区灵武市“电子商务+邮快合作”服务项目名列其中。为进一步扩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范围,现将入选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典型经验材料(附件1.2)转发贵单位,供参考推广。按照要求,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以年度为周期,需要报送运行情况报告,商请宁夏邮政管理局协调做好“灵武市‘电子商务+邮快合作’”服务品牌运行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工作,并将运行情况年度分析报告于2021年12月5日前提供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培育树立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好服务品牌引领带动作用,交通运输部已启动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商请自治区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结合农村物流发展特色和优势,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积极参与申报推荐工作。并请准确定位品牌特色,总结提炼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5日前提供交通运输厅。
请确定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于2021年9月17日前反馈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徐玉巧,联系电话:0951—6076964、19809516171,电子邮箱:68540256@qq.com。
附件:1.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
2.第二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典型经验
3.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材料要求
4.联系人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