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规划〔2021〕59号)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区“以奖代补”工作,加快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以奖代补”方式是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优化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支持方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资金全过
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投资精准性,引导地方加大养护管理投入,推动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考核数据的填报是“以奖代补”工作的重要依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数据填报(审核)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配足配强工作力量,与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做好数据填报和交叉审核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
数据支撑系统建设和数据填报工作要坚持行业指导、省负总责、分级落实、监管有力、务实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和完善省级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数据支撑系统,审核市级交通运输局上报的“以奖代补”考核数据,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辖区内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填报的数据,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数据填报等工作。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负责填报所管养普通省道的有关考核数据。
三、明确节点,确保完成
各单位须于2021年10月22前完成9月份考核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于2021年10月31前完成10月份考核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具体数据格式将于近日下发各单位联系人。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一名分管负责人和数据填报(审核)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世梅,电话:0951-6076755,邮箱:907398532@qq.com。
张 颜,电话:0951-6076844。
附件:1.2021年“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联系人
2.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以奖代补”考核工作联系人
单位名称: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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