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的通知》(宁编发〔2021〕7号)精神,决定自2021年9月15日起启用“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印章,直径为4.2厘米(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样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