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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09-10 15:36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相关单位,厅相关处室

根据20218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运〔202146号)要求,目前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并与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诚信考核等5高频服务事项进行了对接联调同时正在与自治区审批服务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将实现交通运输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的“政务对接”“事项通办”等系统功能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业务,我厅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宁夏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工作流程,请各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以及《宁夏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技术支持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17326970014;刘峥,联系电话:18295118886

附件1宁夏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工作流程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9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夏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业务工作流程

一、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与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自治区审批服务系统对接流程用户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自治区审批服务系统受理业务,上传受理信息至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行业务办理,办理完毕反馈业务流程并告知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则直接反馈业务流程并告知办理结果,最后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自治区审批服务系统反馈数据、办结业务并请办理人员评价服务。具体流程图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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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位置:运政系统->专项管理->政企对接->政务一体化平台。

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权限开通

各市、县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系统管理员要对单位负责业务办理的人员进行权限分配,权限分配后才可以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权限分配流程:先登陆宁夏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运政管理系统),然后点击上方部门人员,在左侧菜单中选择角色管理,在需要办理政企对接业务的角色下,按需求选择需要受理的业务项,然后提交保存,即可成功分配权限。具体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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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政务对接业务办理

在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已分配权限的业务操作人员点击左侧菜单“专项管理”,然后点击“政企对接”,选择政企对接平台(如下图所示),即可看到相关待办业务,进入页面后可以看到相关的业务列表以及业务搜索框,根据状态不同查询业务即可。业务办理需要点击下方办理事项信息中的操作,即可进行业务的受理及审批。具体如图3、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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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便民服务业务办理

在宁夏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已分配权限的业务操作人员点击左侧菜单“专项管理”,然后点击“政企对接”,选择便民服务平台(如下图所示),即可看到相关待办业务,进入页面后可以看到相关的业务列表以及业务搜索框,根据状态不同查询业务即可。业务办理点击下方办理事项信息中的操作,即可进行业务受理及审批。具体如图5、图6、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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