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当好先行官,经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称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曹志斌 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蒋文斌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金 花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 钧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力军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科技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自治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厅科技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厅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办公场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负责将厅系统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职责纳入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厅政策法规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经验做法,充分展示行业低碳发展成效。
(四)厅综合规划处。
负责将绿色交通运输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优化全区公路网结构,组织做好公路布局规划环评工作。
(五)厅财务审计处。
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和安排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资金。
(六)厅建设与管理处。
督导全区公路建设、养护领域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全区公路建设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七)厅运输服务处。
指导各地落实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八)厅海事港航管理处。
指导自治区水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防治船舶污染工作。
(九)厅安全与质量管理处。
组织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检查时,指导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指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十)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负责公路建设、养护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在公路建设、养护领域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废旧材料再生利用,推进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建设;负责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河流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重要路段的环境风险防控;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十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指导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查处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高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各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及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负责监督检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道路运输环节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指导各地严格落实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推进优化货物运输结构、绿色出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建设等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开展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等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各地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规范。
(十三)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全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上报的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费用的审查工作。
(十四)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负责在全区公路水路规划、计划编制及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落实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十五)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负责具体实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学知识宣传和新闻报道;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优化组织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资金。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坚决抓好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生根。
(二)注重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健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持续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倒逼机制,加快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治理水平,大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绿色转型升级,协同推进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力度,配齐人员和设备,规范督查程序,明确督查内容,完善督查记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向厅环保办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