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了提升行政执法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第20次党委会和厅领导批示精神,决定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专用章”等7枚印章,直径为4.2厘米(见附件)。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样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