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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1-00899

阅读量:

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函〔2021〕250号

生成日期: 2021-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交函〔2021〕250号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712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交通标志标线是传递规范化信息并用以服务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对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车流行驶条件、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化统一化精细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设置标准,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排查梳理全区在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使用情况,改善我区交通标志标线设计、设置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标准、错误指示、重复多余、复杂不便等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设计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在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审查、方案变更、交工验收审核程序,做到设计合理,设置规范,人民出行安全、便捷、舒适。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及设置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B/T917)和《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交通标志标线,排查梳理后统一拆除清理,重新设置施划符合规范标准的标志标线。

(二)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原则。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结合周边环境、路网组成及车流量等多方因素,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前提条件下,充分考虑群众安全出行、便捷程度、司乘人员视觉效果等,合理增减交通标志标线。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排查梳理,保证质量。排查梳理在用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及设置合理性,做到内容准确、设计科学、信息连续、设置合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无重复多余,无遗落错误,指示明确,符合标准;普通国省干线交通标志标线无报废弃用,无指引错误,无重复多余,在城市、乡村过渡段内容完整、信息明确、符合标准。

(二)认真审查,严格程序。审查在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方案合理性,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保证设计深度。规范设计审查程序,明确标志和标线审查内容,同时要加强设计方案变更审查。严格标志标线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完善制度,协同管理。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变更申请、审查、调整程序。完善非公路标志标线申请、审核等程序,保证工作质量。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在用公路。

1.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信息内容、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逆反射性能排查。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其他标志等;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其他标线等;颜色、形状、字符、尺寸、逆反射性能等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B/T9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现行规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交通标志标线,要建立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排查评估需求清单和优化提升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路网适应性、道路适应性、交通适应性、环境适应性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道路变化,交通枢纽和环境因素,对在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位置进行摸排梳理。重点排查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及上游影响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包括一般互通立交出入口,服务区和停车区出入口,隧道与互通、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间距较小的路段;车道数变化路段,包括车道数增加或减少的路段及过渡段;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与城乡交通枢纽、城市过境路段等。标志内容做到路网层次清晰、信息分层明显、连续明确、位置设置合理、版面不受路侧绿化遮挡;标线清晰、虚实明确、过渡合理、距离符合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内容、功能与实际情况排查。交通标志标线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排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包括公路、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等不同行业设置的标志标线,做到统一标准,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现行规范要求,最大化体现标志标线的功能性。(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警告标志:排查需增设警告标志的路段(急弯长大陡坡、涉水、横风、落石、铁路平交道口等);需拆除警告标志的路段(由于路网升级道路改扩建后仍遗留的标志);需由指路标志改为警告标志,以及因信息过载等需更换的标志标牌。

2)禁令标志:排查需增设禁令标志的路段(由于路网升级道路改扩建未设置限速标志、新增平交道口未设置减速让行标志等情况),需拆除或更换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禁令标志路段(限速标志与实际路段速度不符的标志)。

3)指路标志:排查因路网调整道路改道新增平交道口需及时更新指路标志的路段;沿线旅游区标志与指路标志交叉叠加导致指示不明确、信息不匹配的路段。

4)标线:排查道路标线不清晰,指示方向不明确,重复矛盾,旧标线未清除干净影响视觉的路段。

4.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动态调整管理。组织排查公路沿线非公路部门设置且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标志,对确需保留的,完善审批和登记手续;设计及设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应采取调整、改造、更换等措施;积极协调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管理需求做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相配套的标志标线设置及调整工作,及时清理已停用或废止的视频取证设备、标志牌、标志杆,清除废弃路段的各类标线等。(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二)在建公路。

重点审核在建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综合考虑路网衔接,沿线设施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提升标志标线设计针对性,积极审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并做好使用效果跟踪观测。同时做到施工前现场确认设计,施工中督导检查,施工后实地检验效果。标志标线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排梳理阶段(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5日)。各责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排查梳理在用公路、在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并建立“两个清单”,于85日前提交。

(二)集中整治处理阶段(2021年8月6日—2021年10月15日)。各责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前期摸调查出有问题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集中整治,拆除废弃标志,更换有错误信息导向的标志标线,增加需补充的标志标线等内容。1015日前完成所有整治优化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5日)。各责任单位对摸排评估和集中整治工作做详细工作总结,介绍优化提升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经验,阐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并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实施工作总结,1115日前提交。

六、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

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此次摸排调查及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对管养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技术摸底,形成交通标志标线技术档案,为“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基础数据支持。

(二)深化摸排处置。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组织经验丰富、熟悉标志标线规范的技术人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作为摸排调查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的主力军,做到认真负责,专业专心;针对路网交通枢纽、穿城公路、城乡结合段等复杂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各单位应协调设计单位多方进行专家讨论,制定多套方案比对,择优选择。

(三)建立长效机制。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路网结构不断完善,不断有新的路线交汇和合并,通过此次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在日常养护管理中,对新发现存在损坏、废旧、信息变更等情况的交通标志标线及时开展评估,采取更换、维修等有效措施,保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时刻保持设施完好,内容正确,信息连续。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小组,强化监督检查,跟踪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保证摸排结果真实合理,整治工作彻底有效,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做好信息上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确定工作联络员,按时限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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