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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06-23 14:30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第18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决策承办单位、处(室)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单位)

1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

运输服务处

2

制定《全区固定超限检测站布局调整方案(草案)》

建设与管理处

3

制定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制度,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产赔(补)偿项目及标准》

公路管理中心

4

编制《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

综合规划处

5

制定G6京藏高速(宁夏段)等三条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标准调整方案

财务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