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第18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决策承办单位、处(室)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单位) |
1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 | 运输服务处 |
2 | 制定《全区固定超限检测站布局调整方案(草案)》 | 建设与管理处 |
3 | 制定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制度,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产赔(补)偿项目及标准》 | 公路管理中心 |
4 | 编制《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 | 综合规划处 |
5 | 制定G6京藏高速(宁夏段)等三条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标准调整方案 | 财务审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