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
现将《交通工程建设抓项目扩投资促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工程建设抓项目扩投资促发展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1〕2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1〕356号)工作安排,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实际,综合考虑交通项目建设不可替代性、同一区域(线路)建设单一性的特点,现就扎实推进全区交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提高12%的目标任务,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先行区建设推进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任务为牵引,以交通运输厅党委党史学习教育“三讲一抓”和大调研大排查大提升活动为载体,以扩大有效投资为目标,坚持专项行动、主题活动融合推进,确保年度交通项目计划投资和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切实发挥好交通项目建设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锚定年度投资任务,围绕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要素保障、前期审批、工作亮点等方面,推进落实“12345”指标任务。
“1”目标: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力争全年完成投资较年初计划130亿元的基础上提高12%,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以上。
“2”指标:围绕投资完成进度和建设形象进度两项评价指标,力争实现重点建设项目三季度末完成年度计划75%以上,路基、桥涵、路面等形象进度与投资完成进度同步推进。
“3”保障:突出项目建设的重点要素保障条件,在项目用地保障方面,争取将计划开工和谋划储备项目全部纳入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前开展明年拟推进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在生态环评方面,坚持与“双碳”目标要求相结合,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力争各建设项目符合强基础、利长远的发展要求。在工程安全与质量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确保工程建设各项质量标准,又实现建设全程安全。
“4”争取:全力做好争取资金补助、争取项目立项、争取项目开工、争取项目入库“四争”工作,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力争完成项目立项18个以上,争取年底前12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100%,已开工项目入库率100%,全年争取资金40亿元以上。
“5”比拼:围绕年度投资目标任务,通过在续建工程进度、新开项目开工、前期项目储备、重点项目谋划、项目推进亮点五个方面开展“比、赶、超”,提升项目谋划高度和准度,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和质量。
三、主要工作(首位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
(一)围绕目标抓统筹,科学设立项目进度节点。按照自治区明确的各交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规模,倒排工作计划和建设工期,分解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月度任务分解表》,细化完成节点,确保至三季度末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亿元以上,全年完成145亿元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对照推进任务时间表,细化完善工作方案、量化工作内容,排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的工作进度计划,逐环节、逐任务督促推进。(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各市交通运输局)
(二)突出效率抓进度,全面推进项目整体建设。围绕项目投资完成进度和建设形象进度两项关键指标,按照时间要求,实施逐月调度推动。(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充分发挥展示、曝光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利用交通运输厅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设立项目推进展示台、曝光台,对各建设项目两项进度实施张榜公布,动态更新进度完成情况,列出先后顺序,排出具体名次,对指标完成较好、推进显著的进行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对投资完成率达不到计划目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促进投资和进度完成。(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对新建项目,加快审批、招投标、开工许可等环节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并联审批效率,力争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市交通运输局)4个高速公路项目和29个国省道项目建设,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抢赶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建设任务按照进度要求和关键节点,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各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保障抓落实,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困难。以先行先试为着力点,借“四权”改革东风,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态红线调整、环境保护政策等建设要素保障条件,缩减项目前期审批时间,助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等制约和影响项目进度的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各市交通运输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强化各级、各单位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工程建设“零死亡”安全目标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要求,加强经常性检查和全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推动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全覆盖;开展常态化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工程施工违法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和质量“双达标”。(责任单位: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建设与管理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推动“四新技术”创新应用、工程建设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围绕“双碳”目标和要求,推动银昆高速、乌玛高速、海平高速、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一批重点项目打造绿色公路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科技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
(四)强化措施抓激励,充分调动各方工作干劲。主动对接国家部委,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和五年发展规划,为稳投资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各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改造项目,加强安全隐患路段治理,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农村路,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处,各市交通运输局)
(五)营造氛围抓效果,绩效评估项目建设成效。紧密衔接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围绕新投资增长点,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整体质量高的项目谋划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梯次滚动、接续递补。密切跟踪相关政策调整更新变化情况,寻求政策内容和支持方式上的突破,加快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厅综合规划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科技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投融资机制,规范开展PPP模式,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落实自治区投资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计划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绩效评估预算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厅财务审计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市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清加快交通项目建设、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围绕推进项目建设,主动担当作为。要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主抓一个项目,包抓一个片区,工作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实行单位领导分片包干、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层级管理体系,以领导力量、责任分工、工作落实“三到位”确保各项目建设进度。
(二)周密组织实施。要围绕时序进度、形象进度逐一倒排项目工期,实施挂图作战,全力推动各建设项目持续快速推进。自治区交通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加强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重点督查,按月进行考核。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厅机关业务处(室)要按照节点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办或工作专班,全面介入项目建设和协调工作,建立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周督查”和业务人员“日汇报”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加强调度,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进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厅机关业务处(室)要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及时对接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情况,了解梳理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确保项目投资时序进度不迁延、不迟滞,为年度项目建设圆满收官提供有力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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