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尤为重要。全区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当好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先行官为时代使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交通强国试点,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今年我区交通运输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以上,新增高速公路130公里,实施普通国省干线改造6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优等路率、普通国省干线优良路率分别达到93%、82%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6%。
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交通运输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各牵头处(室)要对标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细化配合处(室)分工、强化落实单位责任,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积极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目标要求落实落地。落实方案要有年度目标、具体措施、进度节点等,能项目化的尽可能项目化,落实方案报厅办公室备案。厅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处室(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
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一)优化物流配送,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宁夏税务局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抓住先行区建设重大机遇,聚焦国家政策导向,紧盯“两新一重”等重点方向,争取实施一批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项目,优化项目梯次结构,为高质量发展储能蓄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国资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建设与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十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加大“空心村”治理,建设美丽宜居村庄50个,把乡村振兴这盘大棋走好。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建好“四好农村路”。(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扶贫办〔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司法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妇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二十)发挥银川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带动石嘴山、吴忠、宁东协同发展,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支持固原市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卫市建设区域物流中心,不断增强整体竞争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二十七)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四十一)稳定国际货运班列运行,发展公铁海多式联运,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民航宁夏监管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配合落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六十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共建、退役军人、人民防空工作,让军政军民团结始终坚如磐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交通运输厅、宁夏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分别落实)
牵头处室:交通战备办公室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二、2021年交通运输工作报告任务分工
(一)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因时因势调整交通运输防控措施,继续严把“两口”、严守“两区”、查疏“两车”,抓实抓细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防控办)
配合处室: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学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二)提请自治区印发《宁夏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推动出台《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科学制定交通强国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试点任务落实。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三)加快实施银昆高速、乌玛南段、海平高速、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等自治区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等15个续建国省道项目。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四)积极推进S20吴灵青北环、S35石空至恩和、S50寨科至海原新区3个地方高速和一批拟建国省道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力促乌玛北段和14个计划新开工国省道改造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开展乌玛高速银川西绕城段、银昆高速银川过境段、国道109线银川过境段改线工程规划调整论证,争取我区更多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加快县级农村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审批落地。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建设与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五)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市、县(区)加快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健全人员机构责权明晰的管养体制机制。建立“四好农村路”考核奖惩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将考核与资金安排、评先评优挂钩。
牵头处室:财务审计处、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六)实施农村交通服务水平提升3项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实施交通扶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推广“全微通”“定制客运”模式,多措并举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指导各市、县(区)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实施交通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解决50个20户及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提升改造老旧路面,打造20条美丽农村路;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公里、危桥改造20座。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3.实施农村公路助力产业发展行动。建设一批服务九大重点产业的旅游路产业路;提升农村道路运输站场服务能力,建设5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延伸城乡公交,力争乡镇通公交率超过60%。
牵头处室:综合规划处、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七)推广“互联网+客运”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八)稳妥做好厅属单位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承接顺畅。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改革办
落实单位:涉改厅属单位
(九)支持交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1+X”证书改革,打通学历层次提升通道。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落实单位:交通学校
(十)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将交通运输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目标设定、事前评估、执行监控、自评考评、结果应用各环节,实现对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牵头处室:财务审计处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十一)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处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
配合处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十二)加快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及业务指导标准体系,实行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监测抽检制、高速公路检测结果报备制。建立公路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管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护路合力。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公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三)支持包银高铁石嘴山南综合客运枢纽、银川公铁国际物流港等综合客货运枢纽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深入研究“高铁时代”传统客运转型发展路径,引导传统客运企业积极拥抱新业态,大力推广“宁夏出行”“石嘴山出行”等城际快线服务品牌,继续发展多式联运、网络货运,提升货物运输效率,切实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推动传统方式和新业态融合发展。争取开通银川至宁东等城际公交,疏堵结合治理黑车乱象,巩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成果,探索“刷脸”进站乘车。
牵头处室:运输服务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十四)支持黄河宁夏石嘴山段航运工程建设。
牵头处室:海事港航管理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十五)开展ETC服务专项提升行动,完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保障、投诉处理、保通保畅等机制,缓解城市出入口收费站“潮汐式”拥堵问题。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配合处室: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提升,指导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创新经营模式,推进“服务区+商业、旅游、物流”融合发展。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七)深入推动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加快建设智慧交通,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数字化进程,融合高分遥感、GIS等技术,建设交通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公路管理“一张图”。加快推进“宁夏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宁夏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广新技术应用。深化沙漠腹地高速公路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银昆高速绿色示范公路,打造绿色交通特色品牌。
牵头处室:科技处
配合处室: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水路发展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
(十八)加快建设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平台,出台信用管理工作办法和公路建设市场等重点领域信用制度,推进“信易行”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建立领域全面覆盖、积分实时在线、结果即期应用的信用体系。完善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十九)完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条款,强化项目履约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牵头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二十)进一步明晰厅机关内部工作职责,明确行政审批许可事权边界,调整下放事务事权,最大限度减少厅机关对微观事务的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推动“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行政审批处、改革办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二十一)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执法大走访”、“送培训到基层”、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激发执法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一批业务熟练、技能过硬的优秀人才,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二十二)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优化执法检查、网上办案、执法处罚等业务流程。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大系统内外信息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完善“一超四罚”、轨迹追踪、缉查布控等功能,构建交通执法“一张网”。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建设与管理处、科技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二十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动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两个责任”体系落地见效,压实工程建设、道路客运、水上安全、公路灾害治理等工作责任,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五个清单”,实现重大风险“图斑化”管理。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二十四)紧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梳理建管养运等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统一预算、统一督查,一体化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编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战图”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图”,持续跟踪“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推进交通运输应急基地建设,扎实开展公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危旧桥改造三年专项行动,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重点路段设置中央隔离设施。
牵头处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
配合处室:建设与管理处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单位
(二十五)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对标对表党的政治路线确定工作思路措施,坚决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打造“传习堂”青年学习品牌,持续开展“青年学理论”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交通文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工作。以党组织星级评定为抓手,落实不进则退要求,持续深化“三强九严”工程,创建“党建引领高起点谋划,交通先行高质量发展”机关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优化完善智慧党建管理平台,推进“互联网+党建”融合发展。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二十六)推进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探索开展有交通特色的干部队伍和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称能聘能解工作机制,畅通系统内干部流动渠道。加快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积极推动者。坚持实绩导向,优化量化职能职责,解决基层站所机关化问题。
牵头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
配合处室:机关党委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二十七)加强督查督办,重点工作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对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处室、单位点名亮相,将督查情况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二十八)加大效能目标日常考核力度,研究更为科学的考评机制,责任处室制定更为严谨的考评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问效”“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人事与老干部处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二十九)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完善落实“三内一直”内部管理措施,开展内部审计、内部巡察,用好内控体系建设成果,完善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直接领导、派驻监督指导、垂直考核评价”的管理模式。加强纪检监督工作,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实行“一月一支部”对标监督,推动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积极回应基层干部职工诉求,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以实干创造实绩。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处室: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财务审计处
落实单位:厅属各单位
(三十)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和乱象治理。
牵头处室:办公室(扫黑办)
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