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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夏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02-05 09:46

宁交办发〔2021〕6号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宁夏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宁夏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区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能力,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产重要物资及时高效运输,确保恶劣天气下及时组织调配道路旅客运输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在《宁夏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结合区内道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恶劣天气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应急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旅客滞留,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分级负责。

2.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3.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区内发生或者可能出现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安全,影响群众出行,造成道路封闭,营运客车停驶,汽车客运站短时间内滞留大量旅客,需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进行疏运和分流的应急处置行动。本预案所涉及恶劣天气主要包括: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

三、应急组织体系

(一)指挥组织。

成立宁夏交通运输厅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  力  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黄  华  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

沈  兵  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处长

魏  忠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王晓东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总工程师

傅克斌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江海琦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副主任

袁正国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抗美仓  红崖子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志鹏  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伟  银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或负责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唐明新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丁小平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处处长

许明明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处处长

王熙伟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路政执法科科长

李新民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运政执法科科长

姬海军  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路网监测科副科长

武天泽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应急部部长

杨  巍  红崖子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安全部部长

王立军  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部长

赵建强  银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部长

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6076750、13369508512。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传达落实自治区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和指令;按照行业职责,做好恶劣天气下全区旅客道路运输保障和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指导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各地政府做好相关行业应急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和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影响的了解、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组织调度客运车辆,运送滞留旅客;指导相关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运信息的发布工作,与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完成春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一)当恶劣天气发生时,引起客车停运、乘客大量滞留等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由当地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和事态进展情况。

(三)当发生地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力量无法满足应急需要,可提请宁夏交通运输厅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督促汽车客运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便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五、应急处置

按照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尽快疏运滞留旅客的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营运客车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处置程序。

1.乘务员应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积极组织疏散旅客,指导旅客开展自救,并向过往车辆、行人及附近住户、单位求救。

2.客车驾驶员立即将客车熄火,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乘务员做好救援和疏散旅客工作。

3.营运车辆所属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备好救助所需相关物资。

4.所有营运车辆和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如在途中发现营运客车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5.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级春运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奔赴事故发生地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度指挥车辆输送旅客,协助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置程序。

1.驾驶员应迅速将事故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向所属单位报告,组织附近行人、车辆疏散,维护好事故现场;押运员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等管理人员,如在途中发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报告救助,并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三)大量旅客滞留处置程序。

1.汽车客运站要保障滞留旅客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不挨冻,做好宣传稳定现场工作,保持旅客情绪稳定。

2.尽快摸清旅客流向和数量,以及所需运力情况。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度输送滞留旅客所需车辆。

(四)汽车客运站出现旅客体温超标的处置程序。

1.客运站及时将体温超过37.3℃的旅客引入临时医学观察点或隔离观察室,由医务人员对体温超标旅客进行反复测量,询问并详细登记旅客相关信息。

2.经反复测量旅客体温后仍存在异常,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旅客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诊疗。

3.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上级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指导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同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客运站内密切接触者排查和场所消毒、通风及监测检查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加强与公安、气象、铁路、民航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并通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二)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铁路部门,加开临时火车或增挂车厢,增大运能,及时有效疏运分流旅客,缓解公路运输压力。

(三)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采取错时发车、分段发车等方式,由相关道路运输企业领导带队,加快旅客疏运,缓解站内旅客滞留。

(四)采取限速行驶、车辆动态监控等手段,确保参营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五)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应急车辆出车前须配备防滑链、三角木、防滑砂、铁锨等应急工具。

(六)与医疗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疫情防控预防指南要求,落实客运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七、应急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和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报交通运输厅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有效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