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主动公开文件
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1-02-01 15:58

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确立了“走好新路子,打赢翻身仗”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提升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软实力,强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抓手。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在直属系统内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机制;狠抓“关键少数”,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纳入制度固化;细化考核标准,按季度对厅属单位进行考核,全方位压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厅党委及厅属单位党委(支部)累计学法25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10次以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问题整改基本完成,系统党政负责人依法治理的意识和成效明显增强。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年度累计合法性审查文件15 件次、提出审查意见160余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9件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胜诉率100%。制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

(二)围绕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完善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完成《宁夏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修订工作,推进《宁夏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条例》立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清理,全面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交通运输的4部地方性法规、14部政府规章和6件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及时报自治区审核。持续牵头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年度完成建设制度32件。

(三)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树立崭新队伍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及时组织开展罚没确认证和执法证换证工作。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考试和案卷评查,全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三年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向区市县三级综合执法机构配发执法记录仪、车载移动执法终端装备共5类2874件。

(四)不断推进管理理念的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交通运输良好营商环境。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根据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上位法修改情况,组织动态调整《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报请调整新增事项25项、取消18项、下放2项、变更行政职权要素事项404项。组织修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制定《交通运输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在全行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动态更新区本级“一单两库”,推进“双随机”部门监管及联合监管常态化。

(五)紧扣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法典宣贯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压实普法责任制,修订发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普法考核评价办法》和普法责任“四个清单”,组织系统各单位广泛开展“七五”普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行业内全面推进依法防疫。邀请专家举办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讲座,持续在行业内开展“依法行政、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民法典宣传实施以及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和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引领行业各单位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厅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次。圆满完成迎接自治区“七五”普法验收调研评估工作,为“八五”普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障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根据交通运输系统机构改革后机构调整变化情况,紧盯影响我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宁夏公路、水路、运输、质量安全等行业法规规章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驱动,持续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着力打造法治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跟踪指导改革任务落地,健全完善执法协同、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等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关注基层基础,加强“四基四化”建设,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推动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