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办发〔2020〕116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
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暨
《<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分工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暨《<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激发奋斗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单位要把《工作措施》作为本单位的重点任务,立足职能、着眼全局,认真履行抓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化细化各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举措,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单位(处室)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建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要自觉负起抓落实的主要责任,会同参加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年年有进展、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参加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自觉认领任务,不推不拖、不等不靠,全力抓好分工任务落实。其他单位要跟进大局、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展开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查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效能考核、督促检查、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机制、强约束、树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要把落实《工作措施》的工作实绩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化指标、加大权重,形成鲜明的激励导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预期目标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出说明,欠账较大的要严肃问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
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的工作措施
为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落到位,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发展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的时代重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长期政治任务,带着信仰学、带着使命学、带着感情学。
工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创建“党建引领、交通先行”机关党建品牌。广泛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好集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三会一课”强化学、结合“主题党日”深入学,抓好经常性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发展。(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提出的重点任务。加强新型基础性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重大工程等“两新一重”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区本级4个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力争实现投资恢复性增长。
工作措施:
1.加强项目调度,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加强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稳定投资形势,推动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等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完成125亿元投资目标任务,争取完成更多有效投资。对在建重点项目月度分解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拟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督查,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完成月度投资任务。(规划处、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2.抓好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加强4个自治区重点高速公路项目调度工作,督促乌玛高速青铜峡至中卫段加快建设,确保京藏高速改扩建工程、银百高速宁东至甜水堡段、西吉至会宁高速年内建成通车。接续推动乌玛国家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S50海原至平川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加快推动一批、开工落地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项目推进机制,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奠定项目基础。(规划处、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5年)
二、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谋划和实施一批交通新基建,规范有序推进PPP模式。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促进全面复工达产。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加强物流、冷链等消费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着力打通流通环节。
工作措施:
1.继续履行好银昆高速(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段PPP项目开工后的各项监管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继续全力协调推进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S50寨科至海原高速海原至平川段项目、S20吴灵青北环高速、S35石空至恩和高速、S50寨科至海原高速寨科至海兴段等5个高速公路项目以PPP模式实施。接续推动乌玛国家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S50海原至平川等高速公路PPP项目审批立项“一案两评”等前期工作,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全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财审处、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规划处、科技处、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5年)
2.落实好“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通行费减免政策。督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区收费公路严格执行“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督导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交通运输厅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的通知》精神,落实好G22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宁夏过境段六盘山特长隧道、黑城至海原高速公路、彭阳至青石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强差异化收费政策的研究梳理,探索扩大优惠范围,尽可能释放政策红利,降低我区企业物流成本。(财审处牵头,建管处、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3.协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为运输经营业户减免管理服务费用。申请自治区财政为交通运输服务业小微企业进行财政补助。(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财审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4.对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进行细化,随时跟踪,掌握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5.推进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建设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推动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建设网络货运经营平台,整合货运资源,提高车货匹配能力和运输效率,规范经营管理,保障运输供给。(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科技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
(一)促进各项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工作措施: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区交通行业全覆盖。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办理,保持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网上办件率70%以上,“我的宁夏”“掌上办”交通运输事项达到46项。(审批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建管处、运输处、港航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组织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宣传贯彻。(法规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建管处、运输处、海事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畅通开放通道,主动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国家黄河流域现代化交通网络建设,加密完善高速公路省际出口通道,推进公铁联运、铁海联运模式。拓展与陕甘蒙等毗邻省区的合作,加强与黄河“几”字弯城市的互动发展。
工作措施:
1.加密完善高速公路省际出口通道。确保京藏高速改扩建、银百高速宁东至甜水堡段、西吉至会宁高速3个项目2020年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省际出口2个,高速公路省际出口由10个增加到12个。接续推进乌玛北向、银昆南向、S50寨科至海原高速西向出口通道项目,打通连接内蒙、甘肃等周边省区的高速公路通道,促进我区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网络,到“十四五”期末建成15个省际出口通道,为我区持续扩大开放提供有力支撑。(规划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5年)
2.推进多式联运项目建设,定期掌握两家多式联运项目发展运营情况,每季度上报动态信息。积极争取石嘴山富海物流多式联运项目资金补助,根据银川公铁物流港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推进将其列入交通运输部的投资计划中。(运输处牵头,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2021年底)
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一)一鼓作气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四查四补”,持续发力防松劲。
工作措施:巩固扩大“两通”成果。在全面完成“两通”兜底性目标任务基础上,在项目和资金上倾斜支持西吉县,倾力支持西吉县按期脱贫出列。根据“两通”成果方便群众出行情况核查结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紧盯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巩固乡镇和建制村“两通”成果。(规划处、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财审处、建管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引导群众树立脱贫主体意识,激发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
工作措施:
1.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的要求,继续做好保持驻村工作队人员稳定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全面开展好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赴定点帮扶村进行1次实地调研,检查扶贫资金使用、帮扶项目进展及收益等情况,帮助探索通过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方法路子。与有关处室共同做好对口帮扶村的事迹宣传工作。(人事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法规处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待自治区政府印发《宁夏“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严格按要求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助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移民安置区100%通客车成果,确保“开得通、留得住”,切实方便群众出行。(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
(一)把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施两岸堤防工程,加快推动两岸堤防工程达标提质,把堤防建设与道路交通、生态景观、文化旅游等结合起来,尽快补上空白段,形成堤防闭环。
工作措施:指导平罗县做好银川市(红墩子)至石嘴山(都思兔河)堤路结合方案堤顶硬化及沿线桥梁设计和实施相关工作,紧密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堤顶硬化和桥涵建设所需资金。(规划处、建管处、财审处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
(二)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开展固废、危废环境安全整治,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
工作措施:
1.转变设计理念,提高设计站位。通过统筹地材利用,实现资源节约。加大废旧材料应用研究力度,积极推进废旧料循环利用。加强清洁能源的应用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处、建管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指导银川市建设2家,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各建设1家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推进超标排放车辆维护治理。(科技处、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建立完善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落实自治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全区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十四五”末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45%以上。加大筑路固废利用量。(科技处、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建管处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好“民族团结月”活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加强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守好维护政治安全生命线。持续整治“三化”问题,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列出清单、全面落实责任、全面对账销号。
工作措施:
1.持续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人事处牵头,机关党委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教育群众,持续抓好“三化”等宗教领域问题治理。认真落实《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试行)》,抓好共产党员信教参教活动排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协调化解机制。强化实干实践实绩导向,大力精文减会,改进调查研究,统筹督查检查,切实基层减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决胜战收官战,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措施:
1.在厅及厅属单位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学习活动。持续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交通运输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法规处牵头,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明确对本系统、全行业精文减会标准和尺度,对文件会议精简的具体范围、具体种类加以界定,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全行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列出不予发文、不得开会的具体情形。按照“六不发文”“八不开会”要求,对必要性和统筹整合提出评估审查意见,加强文风审查和会风监督,对典型差文、走过场会实行责任倒查。制定年度发文开会计划,将限额目标分解到各处(室),计划和限额之外从严审批。严格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管理,全面排查、清理厅对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厅属单位以及厅属单位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检查事项。对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在9月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检查,进一步优化改进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检查方式方法。加强调研计划管理,逐级建立调研工作台账,对每一项调研进行动态跟踪、全程跟踪,及时掌握情况,评估调研效果。(办公室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厅属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公路建设、公路管养、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治理。根据行业突出问题治理进展情况,改进治理措施,研判治理效果,开展督察检查,促进行业治理取得实效。(扫黑办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4.制定《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理顺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梳理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安全管理权责清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质安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七、加强党的建设,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斗精神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使用、教育培训、评价考核、管理监督等机制办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工作措施: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建立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强化执规意识,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责任扛起来,把党内法规的刚性立起来,推动形成党内法规执行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全面排查风险点,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开展机关“庸懒推浮拖”专项整治。加强系统纪检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直接领导、派驻监督指导、垂直考核评价”的管理模式。(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党组织、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法规处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持续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精准选派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党校和区直各部门组织的各类选调培训。按照《交通运输厅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抓好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培训,抓好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和厅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支持宁夏交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做好厅机关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加大对厅属单位干部工作督查督导力度。(人事处牵头,完成时限:2020年底)
3.深化“三强九严”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水平。修订完善《交通运输厅机关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办法》,打破界限,加速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支部示范点,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先进,力争2021年全面实现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以支部为单位,按照“我提一策、我出一招、我做一事、我求一效”的工作思路,推行支部工作法,创建支部子品牌,建立机关党建品牌引领,一个支部一个品牌创建体系。(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处(室)支部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持续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强化干部监督,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坚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开展谈心谈话,做好函询诫勉工作。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人事处牵头,办公室、机关党委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坚定理想信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教育党员干部铭记革命历史、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工作措施:坚持不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运用红色资源教育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走好新时代长征路,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激发奋斗之志。发扬斗争精神,注重培养党员干部的斗争精神,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完善关心关爱干部各项政策。
工作措施:
1.改进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大力宣传优秀干部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积极协调解决干部的现实困难。(人事处牵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开展“梦想与奋斗·建设美丽新宁夏”主题活动,结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目标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梦想与奋斗·创新攻关行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机关党委牵头,厅属各单位党组织、交通工会、厅团委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
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确保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保障黄河安澜
(一)实施两岸堤防工程。坚持堤路结合、功能融合,加快实施黄河宁夏段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黄河宁夏段堤防工程达标,加快建设黄河右岸银川至石嘴山段标准化堤路,补齐堤防空白,形成堤防闭环。
工作措施:指导平罗县做好银川市(红墩子)至石嘴山(都思兔河)堤路结合方案堤顶硬化及沿线桥梁设计和实施相关工作,紧密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堤顶硬化和桥涵建设所需资金。(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
二、治理环境污染
(一)稳定大气治理成果。严治汽尘,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治理高排放柴油车辆,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公转铁力度,优化调整综合运输结构。严管严控道路运输和工地扬尘。
工作措施:
1.推动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促进生态协调。取弃土场环保设计。要求各项目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科技处、建管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实施国家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相关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I/M)制度;加快推进国二以下汽油车和国三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执法行动,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十四五”末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45%以上,不断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银川公铁物流港和石嘴山富海物流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铁路货运875万吨的增量目标。(科技处、建管处、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优化资源利用
(一)节约利用资源。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
工作措施:要求相关建设项目加大废旧材料应用研究力度,积极推进废旧料循环利用;改建工程合理选用技术指标,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土石方平衡调配,减少大填大挖。(科技处、建管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完善基础设施
(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坚持交通先行,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枢纽为主干,以城市站点、物流基地、对外口岸为节点,把“铁公机”打通、城乡区域连通、沿黄市县贯通,争取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主动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黄河流域现代化交通网络主骨架,加快形成区内顺通、周边畅通、全国融通、全球联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公路建设,加快实施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海原至平川公路等项目,加密完善高速公路省际出口通道,提高与周边省区互联互通能力;加快普通国省道干线穿城、瓶颈路段改造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
1.坚持以高品质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做好《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宁夏干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关于“续建新开拟建10条高速公路、实施1000公里普通国省道、新改建1000公路农村公路”的总体部署,根据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分类分批推进重大项目,形成“在建续建一批、开工新建一批、积极推进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规划处、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1年底)
2.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交通强国宁夏交通运输试点方案专题研究,结合宁夏交通运输突出特点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交通强国试点。(规划处牵头,财审处、建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科技处参加;完成时限:2025年底)
3.加强项目调度和前期工作指导,加快推进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海原至平川公路等省际出口通道项目建设。加密完善高速公路省际出口通道,打通连接内蒙、甘肃等周边省区的高速公路通道,促进我区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黄河流域“一”字、“十”字、“几”字形区域发展主骨架,到“十四五”期末建成15个省际出口通道,为我区持续扩大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进今年计划实施的普通国省道超期服役路段改造升级,实施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国道344线红寺堡过境段及国道344线同心至李旺段等城镇过境瓶颈路段和重点路段改造升级。围绕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今年全区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共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规划处、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5年底)
4.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对已开工的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项目按月分解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加快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和海原至平川公路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展。落实《宁夏“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保护来之不易的成果,对于助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保障。(建管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提高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提升企业生产、建筑工程、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安全预警处置能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工作措施:
1.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学习、培训和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质安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厅机关各处(室)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2.按照《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监督指导行业、企业全面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落实《自治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交通运输厅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进度控制表(2020年)》,成立厅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班,推动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指导工作落实。(质安处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综合执法监督局、建管处、运输处、港航处、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2020年底)
3.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形成长效机制。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制度,深入开展公路建设、公路管养、道路运输领域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扫黑办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优化城镇布局
(一)精细治理城镇。畅通城市交通,优化交通网络,实现城镇路网循环更加通畅、公共交通更加便捷。
工作措施:推进开通银川市至大武口区、利通区、宁东镇和灵武市至宁东镇四条城际公交线路。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共商研究,制定出台银川都市圈城际公交运营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督促指导灵武市、平罗县、青铜峡市等县区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运输处牵头,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宁东规划建设土地局、综合执法监督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财审处参加;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保障改善民生
(一)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农房改造、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城乡幼小衔接、上下畅通、分工合理、全面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
1.待自治区政府印发《宁夏“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严格按要求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助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建管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快推进我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西吉县、沙坡头区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程验收工作。(运输处牵头,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参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