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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0-07-30 16:34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总工会,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产业工会:

为充分展现广大货车司机的风采,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运函〔2020〕456号)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总工会将联合开展全区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面向全区广大货车司机,发掘和宣传一批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提升广大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和激励广大货车司机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逐步形成全社会关爱货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为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方式

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总工会共同联合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

三、推选标准和渠道

(一)基本条件。所推选的货车司机应当从事道路货运5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守法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没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2.诚信文明从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没有出现货物丢失、损坏以及送达时间滞后等现象;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拥有职业荣誉感,“信用交通”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良好专业技能。熟知道路货物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熟练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掌握基本的货物装卸保管、车辆维修、应急救助等常识。

4.践行社会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犯罪记录,未发生致人伤亡的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二)优先推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担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任务、参加公益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推荐;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推荐;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的可优先推荐;累积安全行驶里程长,完成货运订单量多者可优先推荐;受到地方政府或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可优先推荐;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选渠道。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要发动有关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各地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要经审核后汇总至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产业工会下属的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原则,统一汇总至主要经营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总工会汇总审核后,于2020年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附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市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3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公安厅、总工会进行评选审定后,将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活动组委会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广大货车司机职业荣誉感、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引导货车司机、道路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推选宣传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深入挖掘,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真正把安全文明、敬业奉献、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要把全区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最美”系列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新媒体以及网络货运平台的宣传作用,不断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全社会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群体,引导广大货车司机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自治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五、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  李建勋,电话:0951—6076798;

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马军保,电话:0951—5688960;

自治区总工会          陈伟红,电话:0951—2090057。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nxjtystysfwc@163.com,纸质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请注明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材料。

附件: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照片

民  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准驾车型

 

  龄

 

从业年限

 

联系人

 

联系人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

包括安全守法驾驶、诚信文明从业良好专业技能、践行社会美德等相关情况,文字材料篇幅在2000字左右,并有描述性题目(可另附材料)。

曾获奖励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省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须加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公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行业协会学会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须加盖协会学会公章,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中央交通运输企业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2.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纸质推荐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