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交公路规〔202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项目管理的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合同管理,做到先签合同后进场。
二、强化源头监管。各单位要从严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把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关口,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反建设市场秩序,违反招投标规定和合同管理的行为,严格依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源头性欠薪行为。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单位要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宣传贯彻力度,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制、银行代发工资制等有关要求。要将农民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四、加强信息填报工作。为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交通运输厅在“宁夏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中建立了农民工管理台账,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对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善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做好农民工管理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管理统计表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任克峰 联系电话:0951—6076896
附件:1.宁夏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统计表
2.《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交公路规〔2020〕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宁夏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统计表
建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月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段数量 | 劳务单位数量 | 长期用工(人) | 短期用工(人) | 宁夏籍(人) |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发放农民工工资(元) | 拖欠工资情况 | 处理情况 | 恶意讨薪、欠薪等涉嫌犯罪案件 | 备注 | ||||||
本月用工(人) | 本月新增(人) | 本月退场(人) | 宁夏籍 | 非宁夏籍 | 涉及人数 | 涉及金额(元) | 补发工资人数 | 补发金额(元) | 移送公安机关(件) | 法院审理(件)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按月报交通运输厅汇总存档,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在年底考核中给予扣分;2.长期用工中本月用工(人)=上月用工(人)-本月退场(人)+本月新增(人)。
填报人: 建设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