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主动公开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0-05-15 14:41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10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标准条件,确保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信力  

(一)推动新旧职称评审条件过渡。  

今年职称评审参照旧的职称评审条件,向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进行过渡。评审人员的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符合新、旧条件均可申报。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可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上查看。

(二)审核岗位职数设置。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推荐,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二是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在书面推荐报告中明确推荐理由,经上一级人社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申报。三是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但要根据本单位人才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控制申报比例,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进行推荐,对超岗位职数申报的情形,要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通过审核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审核单位的责任。

(三)按照年限规定做好职称申报。申报人任职年限、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四)严格继续教育审验工作。  

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5—2019)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14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38学习。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年(2016—2019)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42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14学时。在审验年限期内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做统一要求,对以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五)加强业绩和论文审查。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交论文、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参与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可作为参评职称的重要业绩成果。继续加大论文网络核查、数据检索和查重力度,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不得提交评审会评审。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职称评审。

(六)推进人才评价的机制衔接。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统筹做好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19〕98号),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工程系列对应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培养一支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严格工作流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公示并推荐、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交通运输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公示并发文的程序进行。

(一)完成网站账号注册。  

2020年职称评审,采用新的系统进行申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账号注册。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一职称评审”注册,填报单位相关信息并上报,经审核批准后,申报人员方可申报。

2.申报人员个人账号注册。登陆“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登陆完善所属单位信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信息、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外文成绩、计算机成绩、业绩成果、著作、学术团体、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知识产权等共14项内容(有则填,没有则不填)。申报人员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专家端账号注册。由宁夏交通运输厅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指导专家完成信息注册。

相关教学视频请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二)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5日,申报人员根据申报层级,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宁夏交通运输厅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过程中,需要填写现职称考核结果,毕业证书、学位证、学历认定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须上传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且与期刊原件内容完全一致。

(三)公示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目录、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须说明申报人员申报条件要求的任职年限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受处分情况、是否存在技术责任事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情形),超职数推荐的,要逐人说明推荐理由,推荐报告要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要按照网上报名信息流程,将纸质材料逐级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报送纸质资料时,同时刷银行卡缴纳评审报名费,根据相关规定,初级评审费100元,中级评审费200元,高级、正高级评审费300元。具体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829室)。

(五)逐级审核负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按原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干评不一致的;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⑤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⑥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组织面试评审。评审委员会采取个人述职、业绩展示、面试答辩等方式组织召开评审会。对专业技术人员拟提交面试答辩的相关资料,要先行组织专家进行盲评,盲评采用A、B、C三级评分办法(其中A为质量较高、B为质量一般、C为质量较低),参与盲评专家对资料必须明确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结果,并针对资料提出2—3个与专业有关的问题(面试时作为提问的重要参考),盲评为C等次的业绩成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会。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面试答辩和评审工作由由自治区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另行通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面试答辩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填写面试答辩情况及意见,上报交通运输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做好后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审核情况会前审查和评审结果会后备案工作。高级以上职称评审结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将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权限,做好印发职称评审文件、电子证书数据整理、核准和发放工作,确保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和下载电子职称证书,需要使用电子职称证书时,可通过电子职称证书“资格核验”功能随时查询。

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职称评审在阳光下进行  

在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是否存在违纪情况,存在违纪情形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建立全程监督机制。未尽事宜,请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联 系 人:王文乾

联系电话:0951—6076920(6076787)

附件:1.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内容  

数量  

方式  

1  

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须说明申报人员申报条件要求的任职年限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受处分情况、是否存在技术责任事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情形,单位盖章)  

1份  

所在单位出具  

2  

单位公示结果(单位盖章)  

1份  

3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单位盖章)  

1份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1份  

个人准备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平台导出)  

3份  

6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7  

现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8  

专著、论文或报告等材料。论文需提交论文检索页(检索页面要出现网页名,检索页插放在期刊原件内论文页)  

1份  

9  

申报副高、正高的人员,请从已发表的论文中选1篇,将论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内容中,有关个人姓名的地方遮挡后用A4纸双面复印5份,装入1个档案袋  

5份  

10  

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成果、奖励)等佐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复印后盖单位公章。  

1份  

11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日期截止到10月底。  


网站上传  

12  

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注:1.以上材料请装入蓝色文件盒,在文件盒上粘贴材料清单,装入资料内容、数量与材料清单一致。  

2.为方便人才及职称评审工作交流,请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各相关企业负责人才和职称工作的人员,申请加入宁夏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和职称评审工作QQ群(申请时提交单位+姓名,群号:934249564)。  


附件2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现有资格人数  

专技  

岗位数  

已聘  

人数  

待聘人数  

拟推荐数  

现有资格人数  

专技  

岗位数  

已聘人数  

待聘  

人数  

拟推荐数  

现有资格人数  

专技  

岗位数  

已聘  

人数  

待聘人数  

拟推  

荐数  

















































总计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