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办发〔2020〕40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遴选自治区
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PPP项目公司: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进我区交通高端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在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咨询作用,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宁交办发〔2020〕39号)要求(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具备本办法规定资格条件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交通运输领域工作,掌握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三)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库的推荐及使用范围
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的范围包括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从业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厅属各单位及其从业企业、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企业、PPP项目公司(红崖子黄河大桥管理有限公司、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筹备组)及其从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的专业划分
入库专家按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工程试验检测、机电工程、道路运输工程、航道工程、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工程建设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交通信息化、规划与管理、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分类管理。
四、专家的推荐入库程序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从业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申请人员,按照《办法》规定,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厅属各单位及其从业企业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厅属各单位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企业、各PPP项目公司及其从业企业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PPP项目公司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个人和企业所填写的表格,详见《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宁交办发〔2020〕39号)。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联 系 人:杨 晶
联系地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609—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6076941 13995011820
电子邮箱:eugenejing@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