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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改革试点人员过渡考试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9-01-31 15:17

宁交办发〔2019〕26号

  


  

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考试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人员过渡考试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48号)、自治区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置换行政编制的通知》(宁编办发〔2018〕134号)、《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过渡考试人员的确定

依据《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实施方案》要求,已报名并经自治区编办审核通过的人员(宁夏公路管理局6名、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37名、地方海事局2名);按照考试过渡登记的4名行政编制1:2的比例,由理论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在前8名的同志进入面试(第8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理论考试

(一)考试时间。

拟定于2019年2月2日上午9:00至11:30。

(二)考试地点。

宁夏交通运输厅9楼西会议室。

(三)试题命制。

命题专家由自治区考试中心从专家库中抽取,命题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政治理论、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四)阅卷、核分、登分。

由自治区考试中心抽取2名阅卷人员和2名工作人员负责阅卷、核分、登分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出1名纪检监察干部负责监督。

(五)成绩公示。

过渡考试登记人员的理论成绩在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面试

(一)面试的内容、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组织,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

(二)面试时间。

2019年2月13日。

(三)面试地点。

宁夏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楼。

(四)面试试题的编制。

面试命题采取第三方命题。面试命题坚持适度适量原则,便于评分和保密。面试满分为100分,所命题本要确保在15分钟内回答完整。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资格。

(五)面试组织。

设立1个考场,安排7名评委。考场评委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从自治区公务员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考场工作人员由自治区考试中心在交通运输系统之外抽取。

四、成绩计算

考试登记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4名为考试拟登记人员,提交厅党委会议研究。如果第4名出现并列时,则将理论成绩得分高的人员确定为考试过渡登记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考试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交通运输厅成立过渡考试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交通运输厅厅长曹志斌任组长,副厅长刘鹏云任副组长,成员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同志组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过渡考试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在过渡考试登记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交通运输厅过渡考试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1—607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