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办发〔2017〕174号
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60号)要求,现将《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7日
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下简称“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26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不断加强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宁夏交通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明确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4.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责任主体
普法责任制主体。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厅机关各处室。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清单。
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报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二)明确普法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交通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单位要结合工作性质和职能重点宣传学习《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宁夏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宁夏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宁夏行政程序规定》《宁夏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法律法规。
(三)切实做好本单位普法。
明确本单位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要求和考核内容等。健全完善本单位党委(支部)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紧密结合“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搭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平台,推进各单位学法经常化常态化。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岗位培训,分层次开展执法骨干培训和新招聘人员、调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四)深入开展社会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性质、职能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将法治元素注入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着力培育法治信仰。厅办公室、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监控中心要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户外LED显示屏、高速公路可变更信息板、公众服务窗口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加强执法实践中的普法。
把执法过程变成为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路产路权维护、水路安全管理等热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进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和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富有特色、因地制宜的活动室、法治长廊、宣传栏(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将法治文化融入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
(八)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充分发挥报刊、展板、宣传册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手段和方法,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注重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向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认真总结梳理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的方向。
(二)建立督查考核交流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考评,把普法工作信息上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适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加强经验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建立普法责任公告制度。
厅法规处,信息监控中心每年要在厅门户网站完成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告工作。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度纳入重要日程,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建立普法责任相适应的内部考核机制,依据职能细化考核内容,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查考核。
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普法责任制层层落实。适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了解普法效果,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普法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考核,五年普法中期和终期检查验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表彰各级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模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