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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7-06-15 09:25

宁交办发〔2017156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16236号)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宁法府办〔2017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信息联络员

厅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能干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编写和报送。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形式

(一)报送内容。各单位、各处(室)在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创新做法和成绩,重点突出制度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的新方法以及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

(二)报送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工作简报、工作动态、信息、调研报告、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总结为形式进行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采集、编写、报送工作的领导,按照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进行信息报送。要对所报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执法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每月不少于1篇,厅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送。各单位、各处(室)所报信息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至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厅将对所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精选出有指导意见、促进工作交流的信息上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三)各单位、各处(室)要于每年620日和11月底前,对照《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分工方案(2016-2020年)》(宁交办发〔2016233号)和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本处(室)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就上半年或本年度完成相关任务情况撰写工作报告,报至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

(四)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请于613日前报至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

联系人:刘宏波

  话:09516076736      真:09516076722

  箱:Lhb1984@nxcd.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