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办发〔2017〕138号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0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我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和政府自身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经济政策公开。结合自治区“6+7”机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加强预期引导,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客观、有力地回应不实信息,进一步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面对交通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可度。(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2.推进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自治区“三去一降一补”、“两个确保”脱贫等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验收等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展情况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信息和招投标、较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厅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建设管理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3.推进交通运输收费信息公开。加大降成本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各类减免政策及执行落实情况,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建立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内容,并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各相关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年度公开收费公路相关信息。(厅财务审计处牵头,公路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4.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厅门户网站PPP综合信息专栏,全面公开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的公工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善整,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厅财务审计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及“两个清单”的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公路管理局各分局、市县级运管机构权力清单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和“两个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开调整和变更情况,方便公众获取、监督和评价,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厅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3.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工”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海事监管、安全生产等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在厅及厅属单位网站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促进“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做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向“信用宁夏”交换平台的数据归集,建成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与交通运输部联网对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厅法规处牵头,厅建设管理处、运输处、安监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17〕67号)要求,2017年底前,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全系统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加快信息惠民步伐,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督查。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出行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信息共享互通体系,丰富出行信息发布渠道和手段,有效提升出行信息服务品质,方便公众出行。(厅办公室、科技教育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落实)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严格做好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开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全面公开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各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厅财务审计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围绕交通运输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的发展需求,加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等现代运输方式,ETC出行、公交都市、共享交通等便利化出行方式的信息公开,使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交通运输发展与运输需求、公众选择有机融合,提高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厅科技教育处、规划处、建设管理处、运输处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按照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大交通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厅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贫困地区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运班线等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情况,促进交通扶贫脱贫工作落地实施。(厅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大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适时公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抢险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加大高速公路交通流量预警、交通拥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厅安监处、公路监管处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六)以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加快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推进政务公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厅有关会议,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并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我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交通运输工作报告,及时公布重大公路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改革等情况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密或者敏感信息外,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公众监督。(厅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约化水平,优化升级厅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增设宁夏交通运输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两微一端”网络链接,进一步完善留言咨询、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网上投诉等栏目。加强厅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高标准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厅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3.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保密审查、协商会商等机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并明示救济渠道,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及交通运输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轮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5.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在本实施方案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并于2017年6月底前,将专栏设置情况报送厅办公室。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和“部门推进、系统保障、集中展示”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梳理、抓好落实。2017年11月底前,各单位要将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专题报厅办公室。交通运输厅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考核,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