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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刘可为副主席在我厅《关于 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 改革推进会议的专报》的批示精神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7-05-17 09:43

宁交办发〔2017135

 


 

五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426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议。53日我厅以专报的形式向自治区刘可为副主席做了专题汇报,重点包括三项内容: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我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54日,刘可为副主席在专报上批示:同意下一步工作安排。要督促各市加快改革政策出台,加紧相关工作准备。同时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平稳推进改革。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刘可为副主席批示精神,做好我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各单位要做好出租车改革方案的实施和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方案的释疑解惑工作,尤其是对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者,要反复沟通,寻求理解,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积极回应驾驶员诉求和社会关切,引导有关方面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置不稳定事件。。二是各单位做好相关方案发布后运输市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要借鉴石嘴山市方案发布后的处置经验,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确保改革工作稳定进行。三是做好网约车平台、车辆和从业人员许可事项的准备工作。四是做好网约车运营平台的报备审核工作。五是引导和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的深度融合。六是做好改革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各市要按月报送本市出租汽车改革的进展情况,报送时间截止点定为每月25号,每月28号之前报交通运输厅运输处(遇节假日自然顺延)。尚未出台改革政策的城市,要同时上报改革政策出台的时间表,路线图。报送工作自今年5月份起实行。

联 系 人:沈 

联系电话:09516076797

电子邮箱:1825792616@qq.com

 

附件:1.领导批示转办通知单(秘书五处〔2017〕5250号)

2.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汽车司机信访事项处

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