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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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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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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12-08

来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标题: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主题词:交通运输   旅游   融合发展   意见

7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六个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统称意见(交规划发〔201724号),为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助力房车营地网络化

意见指出:要做好自驾车房车营地与交通干线之间联通公路建设。

解读:通过将自驾车房车营地与交通干线联通,使原本孤立的自驾车房车营地形成网络化。

二、推动特色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

意见指出: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休憩娱乐、物流、票务、旅游信息和特色产品售卖等服务功能,设置房车车位、加气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建成一批特色主题服务区。

解读: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房车车位,增设休憩娱乐、物流、票务、旅游信息和特色产品售卖等服务功能,使高速公路服务区向功能复合型转变。

三、鼓励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


意见指出:以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为契机,鼓励在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驿站、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观景台、厕所等设施。根据需要在农村公路沿线增设简易驿站、港湾式停车带和观景台。具备条件的道班可探索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驿站、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等设施。

解读:鼓励路侧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小微型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更好的服务于房车自驾车旅游群体,同时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具有轻量化、复制快的优势,可以在短期内进行大量建设。

四、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

意见指出:按照景观优美、体验性强、带动性大等要求,结合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风景道等建设,加强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风情小镇、特色村寨、汽车露营地、绿道系统等规划建设,形成有广泛影响力的自然风景线、历史人文线、红色文化线。加强与沿线产业和旅游经营对接,开展产品与公路旅游线路推介。推广精品旅游公路自驾游线路,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培育自驾游和营地连锁品牌企业。

解读: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表明了国家对房车旅游相关的重视,在国家政策扶持及引导下,房车旅游行业有望得到高速发展。同时在相关配套的风情小镇、汽车露营地等建设方面也在加强规划建设。位于南京高淳的桠溪(国际)汽车文化创新创业基地正是顺应这种政策发展,以汽车活动为开端,联动房车、露营、汽车营地等相关项目共同发展,打造汽车自驾运动发展生态圈,加强品牌创造力与产业影响力,有效的促进汽车自驾运动蓬勃发展。

五、推动完善房车准驾制度

意见指出:健全旅游客运驾驶员、船员培训与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安全驾驶与操作水平,推动完善房车准驾制度。

解读:目前我国对于房车准驾的相关法规不够完善,推动完善房车准驾制度可谓是当务之急,房车准驾制度完善后,房车用户在驾驶房车时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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