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来水持续增加影响,黄河宁夏段入境流量持续加大,水位集中上涨。为保障黄河汛期全区水上交通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应对。
一是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安委办有关防汛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黄河汛期形势,突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强化基层一线监管力度,提前部署做好黄河汛期应急准备工作。
二是抓预警。提前发布黄河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积极联系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水文信息,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随时掌握水情变化,并及时将安全预警信息通过各种方式送达至沿黄水运企业、渡口渡船船主、水上水下活动施工单位,提醒并督促落实防汛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三是抓现场。加强对沿黄水运企业、渡口、黄河浮桥和水上水下活动施工作业区的检查,对由于黄河汛期停航的旅游客船、客渡船、浮桥承压舟等船舶的系泊设施以及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求认真落实黄河汛期封航通告精神,加强汛期值班,确保安全度汛。
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关于黄河宁夏段全线封航的公告》,自2019年7月3日0时起黄河宁夏段全线封航,黄河宁夏段(中卫南长滩泵站至石嘴山北农场浮桥下游3公里)所有船舶及浮动设施、水上水下活动一律禁止航行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