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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7-12-22 15:54

五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

为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的要求,交通运输厅安委会拟举办一期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五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共110人。

名额分配:交通运输厅机关(10人)、五市交通运输局(各2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12人)、宁夏公路管理局(26人)、宁夏道路运输管理局(30人)、宁夏地方海事局(6人),宁夏交通学校(2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8人)、交通信息监控中心(2人)、宁夏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人)、宁夏天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1日-22日

培训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交通运输厅814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讲座。

11月21日

9:00—12:00

自治区应急办副主任

李 翔

11月21日

14:30—17:30

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处长

保国忠

11月22日

9:00—12:00

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副主任

冯世栋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及餐费由交通运输厅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自理,中餐、晚餐(免费)统一在交通运输厅楼后食堂安排自助餐。

参培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在会场门口签到。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需本单位领导向厅安监处请假。培训期间注意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

五、相关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并于11月1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报至交通运输厅安监处。

联 系 人:杨晨雨         联系电话:0951-6076991

传    真:0951-6076731   邮    箱:404172237@qq.com

宁夏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