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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通报乌玛公路事故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19-11-04 17:40

2019年10月30日,乌玛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工程A7合同段镇罗黄河特大桥梁板预制场发生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接到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的报告后,交通运输厅党委高度重视,厅党委书记、厅长曹志斌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了解事故原因,配合做好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安全督查组对发生事故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要求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立即对乌玛公路A7合同段进行停工整顿。

同时,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乌玛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A7合同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发生。一是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要求,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整改、强化督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工程等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